天气很不寻常,雨鸟到处伴着我们。这是一种百合色胸脯的小杜鹃属鸟。我从没看见过鸟本身,但每天早晨我们醒来时,都能听见它悲戚的、三音节的叫声。它一直叫个不停,而且从不出差错。中午时候,黑云就已经堆了起来,遮住了太阳。傍晚就会下一场大雷雨。通常一月和二月到处都是灰尘,可现在,我们在深深的黑色污泥里行走,车轮子上缚着链子。有时长达三个小时的时间我们都在砍树,在河上架桥。凭科尔的经验,他从未见过丛林里长过蘑菇,但现在我们一采就能采到成百朵。我注意到,动物们没做什么避雨的准备,甚至连狮子也坐在开阔草地上,透过雨幕平静地望着远方,它们看起来仿佛是某座宫殿或市立图书馆的台阶上的石雕。后来,太阳出来了。栖在金合欢树上的秃鹫展开翅膀来晒,然后又一次飞向空中,无止境地盘旋着。
在这样的恶劣天气里,我们一路跌跌撞撞地来到了位于肯尼亚边界的劳里奥多村。在那儿我们将找两个警察保护我们通过前面的无人居住区,而不受茅茅人的伤害。警长是个叫麦克尔·里夫的年轻英国人,见到我们很高兴。他说,第二天坦噶尼喀总督将来此地视察,他手下现在恰好有两个马赛部落的警察没法参加阅兵。任何仪式似乎都让这两个年轻警察充满恐惧,他们颤抖得厉害,似乎要把步枪都扔到地上。里夫高兴地说,他就把这两个人派来给我们当保镖。这两人马上从村子街道上朝我们走来。他们穿着咔叽布制服,肩上背着步枪,腰上围着子弹袋。其中一名身材特别优美,精瘦,有6英尺高。当我们一行人在村中小店停下来买东西时,马赛部落的姑娘们立即围住了他。她们步子轻盈地走向他。她们的头都剃光了,彩色的珠串像珊瑚一样挂在耳朵上,乳房上涂着红赭和油。她们小心地朝他一尘不染的上衣倾过来,亲吻他的面颊。她们对这位年轻的阿波罗的单纯、自然的倾慕举动打动了我。但科尔粗鲁地对我说,马赛人的吻跟性无关:这些女孩是那个年轻人的姐妹,她们只是来与他告别的。
现在,卡车上除了坐着仆人外,又添了两个警察。我们的领班仆人萨笛从小汽车顶上的一个可开合的小门往外张望。就这样,我们又要远离文明世界了。我们开始向西,然后向北,穿过肯尼亚边境,来到了一个地图上模模糊糊地叫作安格塔普西平原的地方。
我们下面的游荡称不上是冒险。旅行一点也不危险,相当舒适。实际上,不论暴风雨多厉害,厨师约瑟夫都能想办法在早晨端来咖啡和鸡蛋,晚上端来四个菜的晚餐。但是每天我们都很振奋,这是那种单纯的、可能有点孩子气的快乐,因为我们知道,以前可能从没有人走过这条路,没有哪个人的眼睛见过这个平原上的这些动物,甚至可能都没人见过这个平原。滑雪者在山上滑出条新雪道,或者水手乘小舟在无人的大海上航行时,都会有这种感觉。在无人居住的地区,草似乎更鲜更绿,岩石似乎更古老。在沿河的隐蔽的湿地中所发生的一切,都有一种神秘的气氛。你闯入这个禁地,心中有一种冒犯的感觉,但这种感觉令你很愉快。每只动物都转过头来,鸟被惊飞,鲜鱼溜进水洼中。目前,你这个侵入者是一切的主人,你本能地感觉到占有了这些东西。你自己找到了这个地方,所以它是属于你的。你觉得,如果有另一个人出现的话,那将是一件无法让你容忍的事。即使他只是站在那儿看看,也似乎是从你手里夺走了什么。我记得,有一天科尔猛地刹了车跳下去,他以为自己在地上看见了一个人的脚印。我们怀着敌意和厌恶的心情,盯着它足足看了三分钟,后来才确认,那只不过是一只鸵鸟的脚印有点奇怪地印在土上罢了。
在非洲的每个探险者和旅游者肯定都体验过类似的情感,把它们记录在此似乎显得有点幼稚。但是如今,你若想逃离城市和大路,比斯坦利和利文斯顿那时要难得多。就是在非洲这荒芜的一角,也仍不免偶尔有飞机从头顶飞过。所以,相比之下,与世隔绝和发现奇宝的感觉也就分外强烈。我意识到,在过去的二十年里,我从没有像现在这样远离过他人。我们越过灌木,看见一块大圆石头,就会十分惊喜,颠簸着把车向它开过去。我们步行着检查它光滑的四边,希望哪里会有个洞,一块壁或一个悬着的石头,上面仍有某个石器时代的人用羽毛或尖利的石头画的几笔红色图画,而它已有千年之久没人碰过!这类地方周围常有一种豹子散发出的类似猫的难闻味道,但连这也让我们兴奋不已。科尔从不让我们从车边走开,他说豹子可能会快如闪电般从上面跃下向你抓来。实际上,豹子从未跃下过,我们也没发现任何洞内壁画,但这没使我们气馁,我们仍想探索下一个山谷的下一片悬崖,仍想在晚上悄俏走到河边。在那儿,如果我小心地分开草丛的话,就可以尽情观看许多爬行动物和鸟类,千万年来它们没发生过什么大的变化。
旅行完毕回到文明地区后,我发现自己极端失望于文明世界里一切被驯化的东西。我看到人类的影响剥去了一切东西的生命力,看见乡间的家畜,被踩踏过的草,被砍的树,林地垦伐区的土著房屋——文明事物的熟悉模式。我们距电视和摩天大楼还有千里之遥,这些森林边上的居民区仍同非洲旅行海报上画的一样原始,但对我们来说它们已完全两样了。这是被站污了的二手货。我呆在内罗毕旅馆里花了一两天时间才从深深的失望情绪中摆脱出来,才开始发现热水澡、干净衬衫和加冰的马爹利酒也有其优点。此后,沿着斜坡我又滑回文明世界,并且开始重新喜欢这些东西了。
除非为了觅食,我们是不开枪的。天气太灰暗,没法拍照,我们只是看。每天天一亮我们就坐车出发,无目的地四处游荡上三四个小时。这种坐在车里并不想最终要去哪儿的经历本身对我就是一个新体验。午饭后是一天中最热的时间,我们只好睡觉,傍晚时分才又出发。晚8点我们围着簧火吃晚饭,9点半上床睡觉。每过三四天,我们就拔营起程,再到七八十英里外的另一个无人居住的地区扎营。
除了刚果和一两个其他地方外,中部非洲实际上没什么热带雨林。你几乎从未见过什么蛇,昆虫也不保人们以为的那么讨厌。你虽位于赤道,海拔却很高(一般是4000英尺),晚上床上得盖毯子。通常你周围就像一个公园,树大约以100码左右的间距点缀在草原上,树之间大部分地区是平滑的草原。有许多条小河蜿蜒流过,树就长在河岸上。这一切都仿佛是风景画家画出来似的。偶尔你才会见到山坡上长着密集的灌木,有时也有无树的草原一直延伸到蓝色的地平线。干涸的河流(叫做陡岸干沟)、公园般的草原、灌木丛,是这座大花园里三个重复出现的景象,每一景致都有其特有的动物群。我们常常一天轮流参观这三种动物群,好像在完成什么定期的有规律的任务似的。我们从山谷起,向上穿过草原,再到上面的石山。石山是目前这个世界的边缘,而这一世界是当时我们唯一在乎的世界。
狮子喜欢潜伏在于涸的河道里,大大小小足有十几只。但在早晨和傍晚,有一两个小时,它们来到草原边上晒太阳。我想我们肯定见过约150只狮子。在所有野生动物中,只有狮子一点不怕我们(还有一个令人不快的动物不怕人,我一会儿会讲到),因为它们从末被偷猎者射杀或逮住,所以它们不把人类看作是一种威胁。我们发现,即使把车开到离它们不足五六码的地方,它们也只是漫不经心地瞧一眼,然后又扭过头去,继续睡觉。有时,当我们低速缓慢行驶时,小狮子出于好奇会在我们周围跑来跑去。我们甚至几乎可以伸手就能摸到它们光滑、整洁的黄色的脊背。但是,你一旦打开车门走出去,很可能马上就会遭到灭顶之灾——想到这一点真是奇怪。跟狮子离得这么近,真让我们的一个司机受不了,他以前没有到内罗毕以外更远的地方去过。他闭上眼睛,发牢骚说,狮子一走近他就觉得浑身发冷。汽车边上有个帆布做的窗帘,他总是把它拉下来,使自己看不见那些盯着他看的可怕的黄眼睛。他说,狮子离开后他才觉得又暖和起来了。
就我来说,我觉得豹子比狮子更可怕些。我认为豹子是所有动物中最美丽、最敏捷、最有野性的。我看见的豹子并不多,它们颜色都很淡,几乎可以说是银色的。它们咽喉上有一块圆形的黑毛,挂在猫一般的圆头之下,仿佛项链一般。豹子的动作真是一触即发,其快如风。每当你拿起望远镜想看个仔细时,你看见的都是两只直盯着你的绿色的灼灼如灯笼般的大眼睛,它的瞳孔就像一把钻子钻在你身上似的——没有任何动物有这样冷酷无情的目光,连狮子也没有。
有一天,我们遇到了一只一尘不染的小母豹,它正在湿草中走来走去。附近有一群转角牛羚和格兰特瞪羚,举止十分怪异,它们站在那儿,大睁着眼睛盯着豹子,然后朝它走了过去——也就是走向了死亡。转角牛羚平时就有点疯疯癫癫,这是一种大个的、褐色的、皮毛闪亮的羚羊,腿上长着暗铜色的斑。它好像老是怯场似的。但这儿的转角牛羚做得太过头了.它们呜咽着,打着响鼻,前腿在草皮上跺着,一直向豹子走去。大多数羚羊都喜欢眼睛盯着猎狮或豹子,并经常像这样走近,只给自己留下紧急时刻能够逃脱的距离。但这些转角牛羚做得太过火了,格兰特瞪羚一定程度上也是如此。它们实在是恐惧到了极点,就是没有办法让自己跑开,像被施了魔法似的。它们面临的可怕危险摧毁了它们的意志力,某种类似渴望死亡般的东西引诱它们向不足30码外的豹子走去。有一段时间,豹子既没理会这两种动物也没理会我们。突然,风把我们的气味吹到了它的鼻孔里,于是它起身像个芭蕾舞演员似的走开了。魔法到此才结束了。转角牛羚和瞪羚也一起转过身去,朝山谷飞奔而下。
这类景象就是干河道区令人窒息的戏剧。然而就在离 此不足几码远的平原,正上演着轻松的喜剧,演员是狒狒、蒙 和长着蝙蝠般耳朵的小狐狸。科尔说,除了鸵鸟外,当你离它们半英里时,它们就开始以奔马般的步子跑起来。狒狒是非洲陆地上视觉最敏锐的动物,科尔认为拂拂的眼睛相当于八倍望远镜。不管事实是否如此,总之,我们每次还没来得及看清拂拂,它们就早跑到树底下藏起来了。它们五十多个成群一块儿跑。小拂拂要么是跳到母亲的背上,要么在下面抓住父母肚子的毛跟着一起跑。它们跑开与其说是出于恐惧,不如说是出于极端的愤怒。通常情况下,动物逃跑 时都是悄无声息的,但拂拂不是这样。还没到树那儿,老的小的就全回过头来朝你尖叫、嘶喊,威胁你。一旦它们上了树,叫嚷声就高了一倍。要是你从树下走过,它们的gH声里就有一种嘲弄的意味,好像你是个警察,驱散了一个吵闹的政治集会似的。一股难闻的粪便味弥漫在空中,这有点令人 尴尬,甚至有点令人恼火,因为,你毕竟没把它们怎么样,只不过打扰了它们罢了。拂拂最仇恨的东西就是豹子,当它们‘‘谩骂’’豹子时,那景象真有意思。豹子在它们的谩骂声中有点愁苦地走过去,故作不理会,就像一个被从舞台上哄下去的演员似的。但豹子比演员更有报仇的办法:晚上,月亮西 沉的时候,豹子回来了。它无声无息地在树枝间纵身一跃, 就把某个正在酣睡的拂拂撕成了碎片。
与吵闹的拂拂相比,别的小动物都很胆小而安静。小乌龟在地上趴着,像石头似的。我捡起一只来,它只发出一声低低的绝望的嘶声。当我们走近时,全家二十几口全都跑开去,成群地坐在后腿上,就像保龄球一样,然后它们起起伏伏地跑向蚁山那边,像投进邮筒的信那样突然间消失在了洞里。至于长着蝙蝠般耳朵的狐狸,有着小脸以及明亮的眼睛,我根本没听见它们发出过什么声音。当我们走过时,它们钻进洞里,只有脑袋露出在洞外。那些巨大的圆耳朵转向我们行走的方向,就像机场的旋转雷达。
这些小动物基本上是无害的。随着时间推移,你会越来越喜欢它们,可能就是因为它们太胆小,太不重要了。这些小动物我以前从未见到过。在这块人迹罕至的荒野上,有时会遇到一些珍稀品种,连科尔也好久没见过它们了——这时他也很高兴。比如说薮猫、长着条纹的鬣狗(比长点的思狗漂亮、温和得多)、岩羚。岩羚像山羊一样跳到最高处的岩石上,然后脚并拢着站在那儿,角像两只小长钉似的,用故作严肃的眼光看着你。
科尔本来指望平原上的动物会形成庞大的群体,因为很长时间没人打扰它们了。但他有点失望:这个季节不常有的怪天气把动物们驱散了。到处都有水喝,所以它们分散成一小群一小群地游荡着,彼此离得很远。即使如此,我们开车行进中的每一时刻,视野内一般都有六种以上的动物。有走来走去的灰色的旋角大羚羊,它是羚羊中最大的一种,大个的雄性走在羚羊群的后面;有东非猖羚,它是平原上跑得最快的动物;有长着圆臀的斑马;有花毛羚羊,这是很稀有的品种;有水羚,它长着淡蓝褐色的毛;有黑斑羚,当它逃跑时,有时能一下跳12英尺高。但最漂亮的奔跑者还是小汤普生瞪羚,它简直不是在跑,而是在跳,一旦它们准备起跑,四肢就直直地一跃而起,从一块草皮跳到另一块草皮,仿佛踏在弹簧上一样。这是种如底部装有弹簧的高烧似的运动,看似并不太快,但实际上快得很。
这些动物看起来似乎都很健壮。但科尔说未必如此。他说,不管旱灾多严重,食物多紧缺,动物的外貌都从不改变。尤其是斑马,总是胖得浑圆。只有年龄能令动物改变。他说,如果遇到一只老狮子,它的样子会令你伤心,而它曾统治某个山谷达十几年之久。它再没有力气捕猎,老得不能耀武扬威,躺在一丛灌木下,有时出其不意地捉只啮齿类小动物或珠鸡勉强度日。狮子在很老的时候常常会扑向刺猖,这使它们脚爪上扎了不少刺,走起路来一瘸一拐的。科尔说,他有时候打一只斑马或瞪羚给老狮子吃,但那只不过是在拖延它的死期罢了。惫狗一直在等着呢2而这位老君主以前只需吼一声就能让鬣狗们四散奔逃。但它最终会被鬣狗狼吞虎咽地吃掉。
大象的老年似乎要幸福些。在非洲的这块地方,你常能看见两三只小象陪着一只老象,小象从不擅离职守。每过几分钟,这些小象就会举起鼻子来闻,一旦闻到危险的气味马上报警,发出一种撕心裂肺般的半是尖叫半是咆哮的声音。老象步履沉重地走进灌木深处,小象们殿后。如果有对手跟踪的话,小象们会转身准备战斗。
但目前,在安加塔普西平原上,科尔不想对大象表示同情。没人猎捕它们,它们却毁掉了大片的地区。一大群象,约有一百多只,在灌木丛中吃草,把最好的树都给撞倒了,有时甚至把树连根拔起。我们每次登上高一点的地方时,都能发现大象的足迹。有时看起来似乎方圆十几英里的森林都遭了灾似的,这都是由于大象肆意的破坏。它们已经从树的最高枝上吃饱了嫩树叶和浆果,可却继续无缘无故地撞倒树。犯下了这些罪过后,它们就离开这一地区,迁到北方某处去。
目前灌木区主要被水牛和长颈鹿占据,它们大量地繁殖着。科尔叫我小心水牛,但我总是不能相信水牛是凶暴的。水牛的眼睛又圆又黑,潮乎乎的,仿佛有灵性似的,它们看着你时,几乎就跟人在看着你一样。当然,水牛个头很大。我们不止一次发现二百多只的水牛群,它们离我们只有20码。显然,要是它们想进攻的话,我们早就完了,但它们从未这么做过。它们只是站在那儿,头稍向上后方扬着,狐疑地瞅着汽车。直到某只水牛(常是一只老公牛)觉得被恐惧之心攫住而逃跑,此时,别的肯定也跟着逃。刹那之间,它们狂奔的蹄子使大地都颤动起来了,就像西部片的导演们设计的那种尘土飞扬的场面。附近的地面上,某只温顺的小动物(比如一只侏羚或潜水羚羊)会停止吃草,抬起头来,吃惊地望着水牛们的小题大作。
犀牛也是如此。确实有一两次它们打算向我们进攻,头低着,发出如飞奔的特快列车一般的声音。但在最后一刻它们总是转过身去,走进芦苇丛中。
就我看来,野狗似乎要危险得多,如果出现了一大群野狗的话,整个山谷或大片平原上的所有动物都会一跑而光。即使是狮子也避让它们三分,瞪羚当然更不在话下。野狗的捕猎是灌木林中最无情的。它们从一群动物中选一只,然后不知疲倦地一圈又一圈追这只猎物,直到得手为止。如果领头的野狗跑累了或跑昏了,别的狗就上来顶替它的位置。最后猎物倒下时,一群狗就全都扑上去将其分而食之。有一天我们在开阔平原上遇到了六七只野狗。别的动物全都落荒而逃,只剩下一群吓呆了的牛羚。野狗刚咬死并吃完一只小牛羚。其余的牛羚远远地躲在100码外紧张地挤在一起,等着野狗的下一次进攻。科尔停下来,我们走出车,向野狗走去。它们十分紧张,有点歇斯底里,蝙蝠般的耳朵抽搐着,长着疮的难看的皮毛半竖起来,嘴巴张着。它们向我们小跑过来,然后又溜了回去。整个气氛仿佛是一群街头的恶棍在肇事,而人群(在这里是牛羚)吓得退缩回去以寻求保护。肇事者们停下了一会儿,但仍十分兴奋,仍可能什么都干得出。野狗在我们周围绕着小圈子。我相信,要不是我们朝它们扔石头的话,它们可能会向我们进攻的。扔石头令它们很不安,因为显然它们以前没见过人扔石头。与此同时,牛羚们抓紧时间集体向山那边跑去了。
在这样的环境中,人们很快失掉了正常的时间观念。每一天不是以小时来计算,也不是以跟人的会见来计算,在这里,你用不着见任何人。这里的时间单位是暴雨、阳光和你在游荡中偶然的冒险经历。“星期”作为一个时间单位已经没有意义,除非你可能根据月亮的圆缺猜到七天已经过去了。某天晚上,我们从河里捕上来几条大个的、长着长须的泥鱼,把它们泡在盐水里,味道还不坏。第二天下午,我们坐着看迁徒的鹳在暴风雨来临之前降落。那么多鹳,使得金合欢树仿佛开出了白花——颇具奇怪的日本风格的视觉效果。对我们来说,这些日子不是星期二或星期三,而是我们抓泥鱼和看鹤的那天。
我们还跟着蜜鸟走。如果不是亲眼目睹的话,你永远不会相信有蜜鸟这种东西存在。它在你头顶大声呜叫,直到你站起来跟着它走。它把你从一棵树引向下一棵树,一路一直大声鸣叫。这些举动的最后目标是某个野蜂窝——蜂窝可能离你有几百码或甚至一英里远。蜜鸟知道人喜欢吃蜂蜜,会打开蜂窝。然后它就可以吃窝里蜜蜂幼虫了煤些人说它们实际是在吃蜜蜡)。有一天我跟着一只蜜鸟走了1/4英里,然后厌倦了,就回来了。蜜鸟马上飞转回来,又朝我大声叫,一直叫个不停,直到我站起来又跟它走。但天太热,我又不是那么喜欢吃蜂蜜,于是我又一次回来了。萨笛不同意我的做法,他觉得,人一旦做一件事就应该做到底。他还阴沉沉地说,有个传说讲,如果你多次骗了蜜鸟的话,它会变疯的,会把你引向一条黑眼镜蛇,或丛林中某个同样可怕的爬行动物。
萨笛和一些仆人已经跟着科尔有二十多年了。看他们在灌木丛中干活真是件乐事。他们能以惊人的速度搭起帐篷——在一小时之内帐篷已搭好,帆布浴室里已烧好了热水,餐桌已经摆好,晚饭也在簧火上烧起来了。烧的是木头,剩下红而发热的灰。他们以前已经成千次地做过这种事了,没人叫喊、兴奋。一个人洗熨衣服;另一个切肉,并把肉用一根绳子挂到高树枝上去,免得被豹子够着;其余的人给橡胶床垫充气、拿出饮料、给汽车加油以便明天开。这真是太好了,你十分轻松,没有责任在身是一件令人愉悦的事。你只是消磨时光,因为你知道,要是在下一条河里卡车陷住了,萨笛和别的仆人会把它弄出来的。科尔晚上倾听着帐篷周围动物们的奇怪动静,在早上固定的时间会有人拿来疟疾药让他服用。
所有这些都有一种不合于这个时代的意味。你觉得自己就像一个封建社会的男爵,不知怎地跟上了一个巡回马戏班子。仆人们侍候这么多客人,只有天知道他们对客人是 怎么看的。据科尔回忆,仆人们有时候得对付各种脾气古怪 的客人。我只能说,我觉得仆人们似乎永远心平气和。不管我是个电影明星或是个来打猎的百万富翁;不管当犀牛进 攻时我是落荒而逃,还是坚决地、有男子气概地站在科尔和他的步枪后面,仆人们都会以一样的态度对待我。
即使在我们这个不以打猎为目的的旅行队里,科尔的步枪仍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对仆人们来说,步枪是整个探险的象征。科尔作为猎人也确定了他们在此地的位置。当科尔出去打猎时,仆人们总是兴致很高。在这次旅行中,科尔用了8发子弹,打了8只猎物:1匹斑马、2只东非猖羚、只转角牛羚、3只汤普生瞪羚、1只野鸭。猎捕简直像做外科 手术一样,我想我能理解为什么科尔厌恶打猎——他不可能不憎恶。从他在一群动物中选一只他想猎杀的羚羊的那一刻起(他从不选母羚羊),这头动物就只有几分钟可活了。他把车停下来,然后用望远镜观察一会儿猎物。接着,一句话也不说,他和萨笛下了车,一前一后地走。萨笛总是穿着一尘不染的咔叽布衣服,戴着头巾;科尔穿着绿色的灯芯绒布衣服。我一直看着这两个人,直到他们变成了远方两个带色的小点。那群羚羊也在观望着。突然,穿着绿衣的科尔迅速倒地握住了来福枪。用不了两秒钟:一声不大的枪响,兽群狂奔而逃,其中一只则摇摇晃晃地支撑一会儿,然后倒在地上。还没等萨笛把这头动物肢解完,那个兽群(或可能别的兽群)又走回来吃草了。除了天上飞近的秃鹫外,整个捕猎过程仿佛根本没发生过一样。真奇怪,一场悲剧会如此寂然无声又如此迅疾地发生。不爱捕杀却要捕杀,这使人内心 空荡荡的。捕杀进行得越专业,就越给人一种失望之感。
科尔通常从200码外开枪,子弹正中猎物心脏。但他打那只鸭子却实在令人吃惊。有一天傍晚我见到了这只鸭子,它是只圆头鸭,是两只鸭中的一只。我当时说:“晚餐有烧鸭吃该多好。”科尔说他的子弹是用来打大动物的,如果打鸭子的话,会粉身碎骨、皮毛不存的。但第二天他还是起了个早,一枪正中那只鸭的脖子。两天后,厨师给我们准备了晚餐:烧蘑菇、鸭汤、烧泥鱼、汤普生瞪羚排。此后我开始对科尔的来福枪崇敬有加了。二月初我们离开这个世外桃源时,都像斑马一样吃得肥肥的。然后我们将去此次行程的最后一站。
我们用了三天才回到有人区。这三天里我们过了不少河,多次把车从泥里挖出来,然后沿着东非大裂谷东侧,开车300英里,进入肯尼亚邻近埃塞俄比亚边境的北部地区。我们在马萨比保护区边上、乌阿索·尼路河岸上建了宿营地。
这里的一切都跟以前不同。以前这里气候湿润,到处是绿色,没有人烟(甚至茅茅人也没在这儿出现过),而现在四周都是土著人。干旱的土地一直延伸到半沙漠地区和怪异的、不生草木的石山地带。这前后的差距好比是从苏格兰突然到了西班牙南部或从美国佛蒙特州的偏僻地区到了新墨西哥州。我们现在下到了海拔约2500英尺的地方。空气中有一种绵绵的暖意。雨鸟消失了,取代它的是各种颜色鲜艳的昆虫。
由于我们已有很长时间没有见过别人,所以先把目光投向了当地的土著部落人。这里居住的是卷头发的信仰穆罕默德的索马里人,还有一些被认为是非洲最丑的部落人 (尽管我认为,刚果的侏儒人要比他们丑很多)。这里还有桑巴尔人,他们又瘦又高,周身洋溢着古埃及人的情调。同马赛人一样,桑巴尔人是养牲畜的游牧部落,他们相当成功地抵制住了现代文明。妇女戴着许多珠子项链,胳膊上用线穿的镯子有一百多磅重。男子特别善走,一天走40英里不算回事。而含族部落人的特别之处是难以用语言表达的。他们不像黑人,他们的肤色与其说是黑色的,不如说是咖啡色的;面貌有欧洲特征,有一种独立不羁的神色。尽管他们住在肮脏、气味难闻的小屋里,但从来都认为自己与白人是平等的。
这些桑巴尔人、加拉人,以及其他部落人是几个世纪前从北部迁徒到中部非洲的。从很久以前起,探险家们就被他们吸引住了。即使伟大的塞缪尔·贝克尔也是如此,他是一个刻板的人——这里指的是维多利亚时代的那种刻板。但当他在从埃塞俄比亚去东非大裂谷的路上见到加拉女人时,却深受触动,写下了以下不寻常的文字:
“我回宿营地的路上参观了几个贩奴商人的居住地。在草席搭的大帐篷里有不少极美丽的姑娘,年龄在九岁至十七岁之间。这些可爱的俘虏有润泽的褐色皮肤,五官柔美。她们的眼睛像瞪羚眼睛一样。她们都是阿比西尼亚边境上加拉族土著人,被阿比西尼亚奴隶商人从那里带来,将被卖给土耳其人作女仆。尽管她们很美,却必须干重活。如果遭受虐待的话,她们很快会像花朵一样枯萎、死亡。她们是本国的维纳斯。不仅面容和身材无懈可击,而且她们对善待她们的人十分依恋,能成为善良而忠诚的妻子。这些年轻美人有一种自然的优雅和温柔,十分动人。她们对温暖的爱恋之情很敏感,而在更严肃、更粗鲁的部落中,人们很少知道爱为何物。她们的体形十分高贵、优美,手足都很纤长,她们的鼻子微微呈鹰钩形,鼻孔很大,形状很美。头发又黑又亮,一直垂到腰部,但头发的纹理很粗糙。这些女孩尽管是加拉族人,却总是自称阿比西尼亚人,一般也被别人称作阿比西尼亚人。她们十分骄傲、高贵,学东西特别快。在喀土穆,有几位出身高贵的欧洲人娶了这些迷人的女士为妻,她们总是以极大的爱和忠诚回报自己的丈夫。这些美人在加拉巴每个被卖25到40美元。”
贝克尔是在1862年写下这段文字的。我在肯尼亚北部地区却没见到贝克尔描述的那种美人,尽管每天都有一群戴着珠子等饰物的年轻姑娘在我们宿营地附近的河里洗澡。另一方面,科尔告诉我奴隶制依然存在。他自己在二战中曾在这些地区做过巡逻的军官,见过俘虏被用链子带走。即使现在,埃塞俄比亚的奴隶商人仍在卢多尔夫湖附近侵犯肯尼亚。买卖妻子的活动仍在合法地进行,科尔最近就给跟了他很长时间的一个仆人买了个新妻子。
这片地区从索马里一直延伸到卢多尔夫湖和乌干达边境。从贝克尔那时候起到现在,几乎没发生什么大变化。不知什么原因,这里的动物也和这里的人一样,与非洲别处的大不相同。它们比我们在南部所见的要小。实际上,东非小羚羊(所有羚羊中最小的一种)己缩到只有一只小赛狗那么大。黑斑羚是黑酱色,角更长。雄鸵鸟同那些在坦噶尼喀的皮包骨头的鸵鸟也很不同:它们的羽毛是漂亮的蓝色。一般鸵鸟脖子和腿都是裸着的,它们的脖子、腿上却都长着羽毛。拂拂可能已经习惯于在丛林里见到桑巴尔人,所以比别地的拂拂友好得多。这儿的斑马也跟别处的斑马太不一样了,以至于几乎像另一种动物:别处的斑马身上都是宽的弯弯曲曲的条纹,这儿的斑马则是灰色的细直条纹布满全身。这些条纹间隔太近了,在远处看就好像它的毛全是灰色似的。这种北部品种叫格莱威(Grev)斑马。它的臀部很小,但个头却比普通品种大,耳朵也很大,它比普通斑马驯顺得多,甚至可以给它套上马具。但最不同的是长颈鹿。在这里的干旱平原上,生活着长着网状条纹的长颈鹿。它的皮肤不再是超现实主义画家随便涂抹的色块,而是十分清晰的线构成的网,线与线之间是深巧克力色的色块,看起来仿佛是一块铺得很精致的路面。长颈鹿是温和的动物,它们的一切举止都谦和有礼,像处女一般,但这个北方品种又美又苗条,简直就是小姑娘。它们从灌木顶上怯生生地瞧着你,让你只能看见它们的头,就像从宿舍窗子里往外看的女学生。我从来都没能离它们很近,不能确证它们是不是真长着长长的睫毛,但显然这是实情。要是哪个猎人忍心向这样一个迷人的、从不冒犯人的动物开枪,那真是难以理解了。
我常常在下午为观看这些动物到乌阿索·尼路河边去。这可能是非洲最美的事:静静地坐在河岸上,度过一天里最炎热的时辰,看着动物走过去,就好比坐在香榭丽舍大街的咖啡馆里往外看一样。这儿的鲜鱼呈淡绿色,它们爬离沙质河岸,消失在河中。你知道,在你周围,在你头顶的树枝上,有各种各样的眼睛在注视着你。你只须静静地坐着,直到动 物放下心来,知道你并不危险。这不一定是世界上最容易的事,因为蚂蚁会爬进你的衬衫,固执地咬你。但是你做到了,慢慢地你成了河边场景中被承认的一个部分。你与它共呼吸——以一致的缓慢的节拍。但此时一切都可能发生。
有一天我被一头病象深深打动了。它很孤独地站在那儿,脚踩插在河中的泥水里。它的鼻子卷着,离水面不足一两英寸,有足足15分钟它一动不动,不喝水也不洗澡。水向它流过来,犀鸟和色彩鲜艳的翠鸟飞过,两岸有十几只拂拂跑过。但这些都似乎与它无关。可能它正牙疼,或胃里出了毛病,显然对它来说生活如同地狱一样。它站在那儿思索着,只是在熬着时间。后来它似乎意识到在岸上它会感觉好些,于是吃力地穿过芦苇,到了对岸的高地上,缓缓地消失在丛林中了。它甚至不想吃点东西,这真是很不正常。
象群抛弃了这只悲哀的病象显得有点无情,尤其是当我得知象群状态很不错时。科尔和我追踪了这群象好几天。这象群约有四十头,大多数是母象和幼象。当它们傍晚下河时,构成一幅很有趣的景象。它们并不急着到水边——实际上据我的回忆,我从未见哪只非洲象着急过。如果它不被迫捕或干扰的话,它是一切动物中最悠闲的。它自知有的是时间走到水边。于是它停在河岸上,把几百磅重的草和绿叶塞进嘴里,那不慌不忙的劲头真叫人急得发疯。小象们也乖得过头了,它们可能已经好几天没喝水或洗澡了,但它们并不催促父母们。它们坚定地站在母亲身边吃草,并不时眼望空中,好像在尽情地享受每一口吃下去的食物。
最后,大约过了半小时,某个老公象动了动。它转了个身,似乎此时才想起水来,用它褐色的眼睛望着水:“啊,河!”然后极其小心地走下岸来。这仿佛给了别的象一个信号,于是,它们也跟了上来。当然象群仍然跟得不慌不忙,而且根本没发出什么不雅的声音或表示什么兴奋,只是轻柔无声地三三两两地走下去。最后,那富有尊严的沉寂打破了,一个旁观者的眼睛简直没法跟上它们的行动步伐。那头老公象已经下到了河中游泳,它的腿在空中乱踢,头全浸在了水里,只有象鼻子露出水面,像只潜望镜似的。一对年轻的象开始做起了某种游戏,究竟是出于爱情还是仅仅出于兴高采烈不得而知,但它们泼溅了不少水,鼻子一次又一次缠在一起,当它们的象牙相撞时发出“喷”的声音。它们继续起劲地做游戏,直到某只年长的大象碰巧从旁边的水中涉过,于是它们礼貌地站到了一边,让它过去,然后又开始嬉戏起来。此时象群里的贵妇们找到了一块绝好的泥质高河岸。它们一边心满意足地哼着,一边缓缓地在泥坡上蹭自己的背,前前后后,蹭了不下五十次。最后,它们又在草里滚了一会儿,进行了一场互相扔泥巴比赛,按摩活动才算彻底结束。大象十分喜欢皮上有层泥,因为这样可以抵御苍蝇。于是,它们现在用鼻子挖起河底的质地好的黑泥巴,向后喷到自己的身上,先左边,再右边,然后朝肚子底下猛喷。如果象鼻的钟摆形运动很规则的话,一象鼻子泥能喷老大一块地方。
在此期间,幼象们几乎不知自己该干什么了:去岸上蹭蹭?在草里打滚?还是像老象的做法把头扎进水里,用鼻子呼吸?或是玩扔泥巴的游戏?最后它们急匆匆地从一件事忙到另——件事。直到叫它们了,才终于站定了脚,在离开河之前静静地再喝一口水。最后,出于象群里的某种信号,它们一起涉水到了对岸,爬到干地上,又吃了起来。直到那些灰 色的巨大臀部一个个消失在灌木丛中。有一段时间,河边一片寂然,只有浅处的污浊的河水泛起涟漪的声音。过了一会儿,长颈鹿穿过树林也来喝水了。
我每天用三个小时观看这幅场景,但还是看不够。一旦你进入非洲的偏远地区,事情总是如此:你不想改变什么,也不想使什么进步。你只是想看看,然后又一次出发,穿越国界进入阿比西尼亚,去攀登远方平顶的高山,去发现又一条河流,又一群大象。你总是不知道什么是厌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