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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自费出境游目的地
文章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4-03-09 03:26:49

  第一部分 国务院已批准为出境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目前已经实施的有21个: 

  1 香港(地区)

  2 澳门(地区)

  3 新加坡

  4 马来西亚

  5 泰国

  6 菲律宾

  7 澳大利亚(北京、上海、广东试办)

  8 新西兰(北京、上海、广东试办)

  9 韩国

  10 日本(北京、上海、广东试办)

  11 越南

  12 柬埔寨

  13 缅甸

  14 文莱

  15 老挝

  16 尼泊尔

  17 印度尼西亚

  18 马耳他

  19 土耳其

  20 埃及

  21 德国

  第二部分 国务院已经批准,目前尚未实施的目的地国家共有7个:

  1 瑞士

  2 希腊

  3 斯里兰卡

  4 马尔代夫

  5 俄罗斯

  6 乌克兰

  7 克罗地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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