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旅行社经营范围是不尽相同的。中国加入WTo后,势必出现一批独资、合资旅行社,鱼龙混杂,如果不能识别旅行社必然给旅游带来无尽的麻烦,因而不可不慎。
外国旅行社大体有两种,以欧美为例,一种是旅游批发经营商,是经营批发业务的旅行社或旅游公司。这些从事批发业务的旅行社分为两个亚类,即旅游批发商和旅游经营商,批发商在组成自己包价旅游产品之后,自己并不直接向消费者出售这些产品,而是通过第三方,即独立的零售商,向消费者大众零售。经营商组成包价旅游产品以后,除了也通过第三方向捎费者大众出售之外,还拥有自己设立的零售网络,直接向消费者大众出售包价旅游产品。另一种是旅游零售商,其中旅游代理商是典型代表。它是代表顾客向旅游批发经营商及各有关行、宿、游、娱方面的旅游企业购买产品,同时也代表上述企业向顾客销售其产品。这些代理商一般规模较小,但也有大的,如美国托马斯·库克公司便是英国目前最大的代理商,拥有自己的分支零售网点达2000多个。
我国旅行社过去有一类社、二类社、三类社。1996年,我国《旅行社管理条例》颁布,规定为两类:国际旅行社和国内旅行社。国际旅行社如中国国际旅行社(国旅)、中国旅行社(中旅)、中国青年旅行社(青旅)。国际旅行社经营范围包括入境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和国内旅游业务。它可以招徕外国旅游者、海外华侨和港澳台同胞来祖国大陆旅游,也招徕我国旅游者在国内旅游。为其安排食、住、行、游、购、娱及提供导游服务;在国家旅游局批准后,可以招徕、组织我国境内居民到外国和港澳台地区旅游,到规定与我国接壤国家的边境地区旅游,为其安排领队及委托接待服务。可以为旅游者代办入境、出境及签证手续,代购、代订国内外交通客票,提供行李服务。国内旅行社的经营范围仅限于国内旅游业务,它只能招徕我国旅游者在国内旅游,代购代订国内交通客票与国内旅游的有关业务。
在代理预订方面,一般说外国旅行社既向顾客收取手续费,又向被代理企业收取代理佣金。而我国旅行社多向顾客收取手续费而一般不向代理企业收取代理佣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