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旅游信息港旅游快讯>开发女儿国 先交“保护费”
 
  日期:2003-12-24 14 作者:宋 蕾 来源:滇池晨报
我省第二位环保大使出自泸沽湖
   
  昨日,记者从云南省环保局获悉,根据泸沽湖周边11个自然村村民们提出的建议,今后,环保部门计划让设立在泸沽湖畔的宾馆酒店按规模的大小交纳每床10元的环境治理费用。该计划经论证正式实施后,神秘美丽的女儿国就将是我省率先迈上环境治理市场化道路的地区。同时,云南省环保局还在这里聘出了我省继刀美兰之后的第二位环保大使——摩梭小伙大狼,专职环境监督。
   
  据了解,泸沽湖正以其神秘美丽和特有的摩梭文化吸引着省内外的旅游爱好者,为避免发展一昧开发旅游给女儿国带来破坏,近日,云南省环保局局长带队来到泸沽湖,听听村民们想如何保护自己的家园。
   
  在听取村民们的建议后,云南省环保局决定让目前两个污水处理站尽快投入使用后,再分配给泸沽湖村民两辆“环境治理车”,由专人在负担起垃圾收集等工作的同时自负盈亏,五年后再行补充。同时,准备向已建盖和准备在泸沽湖畔落户的宾馆酒店收取“保护费”,每位老板必须按年度为自己给环境带来的影响“埋单”,每床支付10元环境治理费用将成为宾馆酒店开张经营的必要条件之一,目前,该计划已进入论证实施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