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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禁称"鲜牛奶"杭州本地企业叫苦不迭
文章作者:方秀芬  来源:青年时报
发布时间:2005-09-23 16:28:35
  10月1日起,《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两项国家强制标准将正式实施。

  两项强制标准规定:所有市面上销售的经过消毒或高温等加工处理的奶制品,今后都不得在包装上标示为“鲜奶”。

  昨天,记者在各大超市进行了调查。

  市民:到底鲜不鲜没有底

  各大超市牛奶区,各种品牌“鲜牛奶”,占据柜台醒目位置。外包装上,依然打着“纯鲜牛奶”名称的牛奶,似乎也特别受消费者厚爱。

  “我儿子就认这个,可能口感比较好吧。”正付钱的颜女士笑着说,至于鲜奶到底鲜不鲜,她心里没底。

  “纯鲜”牛奶其实并不“鲜”

  这些到处可见的各种“纯鲜牛奶”,其实并不“鲜”。

  新的国家标准明确规定,当“鲜”字表示“新鲜度”意思时,是指该食品处于生的状态,未经冷冻或任何形式的热处理或其他任何形式的防腐处理,比如,从树上摘的水果才是鲜果,从奶牛身上挤出的才可以称作鲜奶。

  现在,消费者喝的液态牛奶主要有两种:

  巴氏奶,将原料奶经过80℃以下长时间加热处理,这种奶保质期不长,且需要冷藏;

  常温奶,经过137℃的瞬间加热消毒,能常温保存,储存期较长。

  这两种牛奶经常被称为“鲜奶”,其实都是加工过的,根本就不“鲜”。

  “禁鲜令”的出台意味着,无论是巴氏奶还是常温奶,10月1日以后都不能再称“鲜奶”了。

  企业:抹去“鲜”字损失不好说

  “鲜”字向来是消费者选择奶制品的重要考虑因素。同时,在产品上标“鲜”字,也是许多奶制品企业抢占市场的重要手段。“禁鲜令”一出,即在业界掀起轩然大波。

  “这‘鲜’字抹去,肯定会引起消费者误解,这经济损失就不好说了。”双峰牛奶企划部负责人夏振宇说,“禁鲜令”肯定会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目前,双峰“鲜牛奶”在杭州销售量40吨/天,消费者很倾向于“鲜牛奶”。

  夏振宇说,如今“鲜奶”卖得比水还贱,利润越来越微薄,出台这个标准,无疑是雪上加霜。目前,双峰已根据国家标准进行调整,并投入20多万元用于改进包装,“我们正在考虑重新制定宣传对策,以弥补‘鲜牛奶’的损失。”

  杭州将严查“鲜奶”标签

  有关“鲜奶”的标识问题,源于2003年初的广州奶业市场。当时,由于奶源不足、消费量大,广州一些厂家将经过加工的生奶和复原乳都称为“鲜奶”,由此引发鲜奶标识的混乱。

  省质监局标准化处副处长罗江说,目前正在全省进行包装摸底检查。“禁鲜令”10月1日正式实施后,对于部分标签库存量大的企业,经批准可适当延长使用期限至明年6月1日,给厂家一个缓冲期。

  质监部门将于近期对杭州市场上的涉“鲜”产品进行大规模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厂家,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罗江认为,新标准的实施,将使食品标签更加规范,避免少数商家利用食品标签欺诈消费者,让大家买到货真价实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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