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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破万卷书难下逐客令 新华书店无法承受之重
文章作者:  来源:今日早报
发布时间:2005-08-12 11:42:42
  夏季烈日灼人时,新华书店这样的大型图书销售场所,变成了许多人尤其是学生休闲纳凉的好去处。可翻看的人一多,崭新的图书就出了问题:翘边的、涂画的、撕页的……有时一大叠书里,竟找不到一本好的。绍兴市新华书店经理傅钧昨无奈地对记者说,由读者翻看损坏而卖不出去的书,一年就有近万册,损失达6万元。作为一家自负盈亏的单位,巨大的社会服务压力和成本,已使其承受力达到极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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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破书损失每年6万元

  昨天,记者来到绍兴市新华书店,只见店里已挤满看书人。许多人手中捧着一本新书,或站或斜靠在墙上翻看,还有很多干脆一屁股坐在地上仔细阅读,也有人拿新书垫在地上坐着看,许多人身边乱七八糟堆放着新书。记者发现,很多看书的人都是十来岁的学生,以小学生和中学生居多。

  一名学生告诉记者,他每天下午都来这里看书,既可乘凉,还可阅读,身边堆放的书是他从书架上挑选下来的。但当记者问他看完后怎么办时,他回答:工作人员会来收拾的。

  傅钧告诉记者,乱拿乱放还可收拾,可新书一旦损坏,就卖不出去了。有些人喜欢把书卷起来看,这样书本就很容易翘边,有些书是硬壳皮的,卷起来就会造成很深的折痕;还有人喜欢在书本上涂涂画画,作些记号;甚至有人因需要书本里的几页资料,干脆偷偷将书页撕去。一年下来,被弄坏而没法销售的书有近万册,损失6万元。

  书店叹苦

  像个托儿所却难拒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一到暑假,店里的人流量就猛增到平常的两倍。有凉爽的冷气还有书看,自然吸引了不少人,尤其是学生。有些家长还特意在上班前把孩子带到书店,等到中午吃饭时接回去,下午再送来,已把书店当成了托儿所。学生一多,少儿类、文学类、科普类、图片类等书籍翻阅得多,残损率也就最高。面对这样的局面,他们却无法说一个“不”字。

  店主说,每个进来看书的人都是顾客,所以他们没法对那些只看不买的人下“逐客令”。书店在一定程度上成了“社会公共服务机构”。从1996年开始,该店启用了开架售书的经营方式,在省内属于较早的一家,但此后,图书折损情况一年比一年严重。开始时,书店一年整理一次折损图书,现在每过一个季度就要整理,否则就无法正常经营。

  律师分析

  服务成本还得承受

  浙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轶群认为,即使商家有很多无奈,还是没办法拒绝走进书店的人。书店目前还是得承受这样的社会服务成本,这是由其独特的销售方式决定的。这和超市的道理一样,人们可在其中享受购物的凉快环境,但即使再拥挤,或是有损坏商品的危险,商家也无法将那些不买东西的人赶走。

  消费者来到书店,可买也可不买,无论滞留多久,他都是顾客,也可能是潜在的购买者。除非顾客损坏了图书,商家可要求其赔偿。即使是从前曾在这家书店偷过书的人,只要受过法律处罚,照样可再一次走进书店。不过,对10周岁以下的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小孩,如家长将孩子长时间单独留在书店,书店可以劝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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