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的民谣变为社会现实
“娶了媳妇忘了娘。”曾经的民谣如今变成社会现实,并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广大贫困农村。市场经济带来激烈的竞争和沉重的生存压力,使农村青壮劳力终日在外奔波劳碌,床前尽孝的时间和精力会必然受到影响,于是就有了老人们“娶了媳妇忘了娘”的感叹。农村家庭养老的重要基础是传统的孝道伦理观念,但大量的农村青壮年从乡下涌入城市,使农村老人一定程度上无法再依赖子女。
记者在农村采访与乡村干部交谈中,了解到农村的人员结构为儿童、妇女、老人。在农村工作多年的干部们说,农村人有“养儿防老”的传统思想,认为应该在孩子身上多投资,为了下一代,都愿意倾其所有。与此相反,赡养老人却成为了一个家庭中异常不情愿的事,尽管在公开场合常常会对老年人表示尊敬,但是在日常生活中,被看作负担和拖累的老人面对的是漠视甚至辱骂。昭阳区法院的一位法官介绍说,近年来受理的农村涉老案件有增多之势,这些现象在贫困农村较突出。

▲ 年轻人都走向城市,留守在农村的老人和孩子在等待着期盼着。
计划生育这一国策使家庭规模逐步萎缩,从而对家庭养老构成了挑战。人口研究专家有预见性地指出:“今天所谓的‘小皇帝’一代,到一定时候他们会发现尽孝的负担将非常沉重,导致年轻人要将大量的精力花在父母的养老问题上,这势必影响年轻人的发展。”说到养儿防老,处在“上有老下有小”的一代人心里很清楚:怎么能指望今天只有七八岁的孩子二三十年后养4个老人。年轻人比例越来越少,老年人比例越来越多,指望下辈人来养上辈人并不十分现实。农民养老靠谁呢?提到这一话题时,不得不做出思考。农民养老难,这或许还未形成共识,但这一问题应引起足够的重视。专家分析说,能够对中国未来社会稳定构成威胁的最大的社会力量就是已经被边缘化了的农民工。集聚在城市的农民工长期遭受城市不公正的待遇,能够支撑他们身处异地忍辱负重的惟一精神力量就来自于农村那个温暖的家,农民工大都是家庭的顶梁柱,也是家庭风险的最后承担者,当然更是全家养老的最后指望。在一个家庭养老比重很大的社会现实中,如果农民工连自己年迈的父母都养不活,对其自尊和心理都会带来沉重打击,其赖以支撑的精神支柱坍塌将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
传统的赡养伦理遭受冲击
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然而,市场机制给农民带来沉重的生存压力,无情地冲击着农村传统的孝道,利益面前有人渐渐地就舍弃了道义,社会出现了严重的道德危机,子女遗弃父母、不孝敬父母甚至殴打父母的现象屡屡发生。
一项有关农村老年人供养状况的调查表明,农村3.8%的老年人认为子女不孝。比例尽管并不大,但如果考虑到广大农村庞大的老年人群体,3.8%的老年人代表的是一个相当惊人的规模。为此,有识之士提出要为“孝”立法,维系了几千年的传统道德到了要靠法制来维持的地步,不能不说是一种社会的悲哀。
农民养老 ,农民自己及其家庭自然是第一责任人,无论社会怎么发展,家庭始终是农民最亲切最可靠最可行的保障,因而要强化家庭的赡养伦理。同时,也应看到,农民个人缴费能力有限,完全依靠农民个人来办社会保险并不现实,政府应为农民养老负起责任,在传统道德之上,筑起一道农民养老的屏障。
谁来关心和照顾农村老人
老龄化社会渐行渐近,这是一个无法回避的沉重话题。在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村人群中,人们养老是靠儿女的家庭?土地收益?农民养老命题如何破解?
在乡下工作的朋友向记者诉苦,计生工作之所以成为“老大难”,就是“养儿防老”的传统思想在作祟。如果农村老人能享受到一定的养老保障,计生工作就不会那么难了。你想想,在广大农村,自然条件的恶劣,是需要一个强有力的男劳动力支撑啊!
记者日前对部分农民进行了访谈,就农村社会的和谐发展, 80%的农民认为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养老。而大部分农村家庭的收入主要投入在子女教育上,对农村老人养老投入被忽视了,如果有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向农民提供养老保障、医疗保障等,那么,农村进入小康社会的步伐也将会加快进程。

▲以家庭养老为主的农民养老方式,在贫困的农村是农民较为沉重的负担。
家庭养老:贫困生活不能承受之重
无生活来源,无生存能力的农村老人将子女告上法庭时,一个家庭的温馨被无情地打破了,我们因此看到贫困带来的辛酸。当家庭养老作为农村传统的养老方式,在社会发展进程中不应只是惟一方式时,在农村类似的纠纷总是不可避免地发生。
事件一:杨××,女,1929年出生。昭阳区蒙泉乡黑泥地村人。这个年近80岁的老人将儿子告上法庭时称:自己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无经济生活来源。儿子不但不尽赡养义务,而且还遭受儿媳的打骂。请求法院判令儿子履行义务,给付赡养费360元,稻谷600斤。
作为被告的儿子对诉讼事实无争议,但要抚养两个子女又要支付生产垫本,只同意给付母亲赡养费200元。而法院的判决要求儿子每年给付母亲250元,稻谷600斤。
事件二:昭阳区蒙泉乡荷花村70岁的杜××、62岁的周××夫妻俩将3个儿子告上了法庭。原因是两位老人近几年来经常生病,无经济来源,生活无着落,儿子们不承担赡养义务,请求法院判令3个儿子每人每月给付赡养费70元,医药费20元以上。
大儿子在辩护中称,由于以前把土地用作建房地基,经济上很困难,只同意每月给付父母50元的赡养费;二儿子认为孩子上学需要很大开支,只同意每月给付父母60元赡养费,医药费超过20元由兄弟3人共同承担;三儿子只同意每月给付父母60元赡养费。
法院判决都以原告胜诉而结案。但年迈的父母与子女因为微薄的赡养费用走向法庭时,我们不知道双方心里是什么样的滋味。受理过类似案件的一位法官说,无论从情理上还是法律尺度上,判决都有利于作为原告的老人的一方。但是,从案件审理过程中看出,子女没有否认对老人的赡养义务,但因为经济的贫困,为了每月必须供给老人的几十元生活费尽可能减少一点,他们抛弃了多年的养育之情走上法庭,这是一种不正常的社会现象。
农民靠什么来养老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71%,农村的老人占全国老人的75%。在农村的老龄化已经非常严重的今天,在农村社会保障体制还不完善的今天,农民养老难的问题已经不仅是农民个人的问题,家庭的问题,更是一个无法回避的社会问题。
从农民个体而言,农村中年轻的一代由于城乡教育体制的原因,文化素质普遍低下,大多数人只能从事出卖体力的劳动,拿着微薄的报酬无力养老,而目前的教育体制也只能使这种状况延续甚至加剧。这一群体大多以务工的形式生活在城市但又很难得到城市的接纳,最终将回到农村。因此,将来农村还会是成为农民养老的主要基地,农村的老龄化问题更应得到重视。
从农村现实环境而言,计划生育工作推行20多年后,农村夫妇普遍是一孩,在土地的可利用价值严重萎缩的情况下,农民对土地作为养老的期望已经发生变化,他们更看重和寄希望于下一代来使自己老有所依。整个农村关注的中心在小孩,而不是在老人。这种关注重心的转移,使老人的生存处境在如今的农村更为艰难。
从国家政策条件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国家提供财政以退休金的形式解决城市部分老人养老问题,还未顾及农村老人。长期以来的一个误解:农民养老有土地作为保障,农村的子女有对长辈尽孝养老的优良传统,农村养老问题没有城市的严重。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随着社会的变迁,土地养老保障功能的下降。农村大量“421”家庭的出现,农村农民养老的负担其实比城市居民更沉重。如果还是单靠农村家庭来养老,并且还在不断透支尊老养老的优良传统,只会使农村出现的不愿意赡养老人的问题更加普遍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