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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蓝 水清 山绿——华宁县环境保护工作巡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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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5-09-23 09:22:28
  华宁县是国家级生态农业示范县。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围绕玉溪市“生态立市”的发展战略,把加大环境保护工作力度作为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和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着力点,把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城乡环境质量作为环保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生态保护与生态环境建设并举,立足实际,狠抓落实,掀开了环保工作崭新的一页。

  综合整治抚仙湖

  按照“三湖”生态城市群建设总体的思路,华宁县把抚仙湖保护工作提到了全县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议事日程。围绕全面保护抚仙湖工作目标,该县环保局以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以落实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为突破口,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不断探索工程与非工程相结合的各项防治措施,加大抚仙湖保护力度。

  去年,华宁率先启动了抚仙湖“环湖文明走廊”工程建设,持续开展禁止使用含磷洗衣粉工作,深入开展取缔燃油机头和违禁渔网捕鱼行动,加大退塘还湖及沿湖周边有碍景观建筑物拆除力度,组织开展了“小手拉大手”抚仙湖生态监护活动,引导群众革除不良生产生活习惯,广大沿湖群众环保意识明显增强,群众参与抚仙湖环境整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得到提高,沿湖脏、乱、差现象有了较大改观。

  为进一步落实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华宁县加快抚仙湖水污染防治工程项目建设步伐。目前,抚仙湖东岸华宁段已建成居乐至海镜4.7公里的湖滨带,5亩人工湿地;新建生物净化公厕4座,垃圾收集坑24个;实施国家公益林建设2.8万亩;实施测土施肥233公顷;海镜塘子农村面源污染控制省级示范工程进展顺利,沿湖村庄累计完成沼气池建设1080口。上述工程项目的建设,不仅改善了沿湖环境,更为重要的是夯实了抚仙湖水污染综合防治的基础,有效控制了农村面源污染,削减了入湖污染负荷。

  2004年华宁县海镜保护母亲河生态监护站被团中央和国家环保总局命名表彰。2005年,县环保局被玉溪市政府表彰为“保护抚仙湖禁止使用机动船艇工作”先进单位。

  坚持防治并重

  为最大限度减少工业企业排污总量,近年来,华宁县对全县工业企业实施了限期治理达标排放工程和全面达标排放工程,全县工业企业污染物基本实现达标排放,工业企业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在此基础上,针对重点污染行业和企业,2004年,华宁县对马龙集团华宁分公司、华电磷业公司两个黄磷生产企业强制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督促企业达到“减污增效、节约资源、清洁生产”的目标。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开展,对推动企业实施清洁生产,促进循环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是环境保护的方针。2003年以来,华宁县环境管理更加注重源头控制,逐步从末端治理向源头控制转变。在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中,该县环保局把环境影响评价作为参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严格履行建设项目管理职责,充分行使“环保第一审批权”,在项目规划期间就主动介入,将服务与监督管理贯穿于项目建设的全过程,严把“选址关”、“环评关”和“三同时关”,有效避免“先污染、后治理”的现象发生,为改善和保持环境质量奠定基础。

  2001年以来,华宁县全力建设生态农业示范县,新建沼气池33856口,实施退耕还林44000亩,封山育林20000亩。2004年,经国家环保总局审核批准,华宁县被列为第九批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县。

  从近年的监测情况看,县域空气质量保持二级,集中式饮用水源达标率为100%,主要河流及地表水达到功能区划标准,真正体现了可持续发展要求。

  加强监督检查

  几年来,华宁县环境监察工作紧扣县委、政府发展、稳定大局,坚持以经济发展和环境改善为目的,以现场环境监督检查为中心,服务与帮助相结合的工作方针,积极探索环境监察工作新途径,推行对轻微环境违法首次不处罚制度,有效履行环境监督、检查和管理职能,环境监察工作得到上级主管部门充分肯定,2004年,华宁环境监察工作被市局考核为二等奖。

  华宁县环境监察工作一方面是加大现场环境监察力度,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率和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率明显提高。县环保局对现有工业企业进行认真分类,实行重点排污企业重点管理,对重点排污企业现场监察每月不少于一次,一般企业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同时通过采取不定期、抽查、暗查等检查形式突击检查,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对县内新、扩、改建项目,县环境监察大队加大对建设单位“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有效防止了新污染源的产生。仅2005年上半年,县环保局对污染治理设施现场监察达465人次,“三同时”现场监察达58人次,确保了各类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率达97%,“三同时”执行率达100%。

  另一方面是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群众环境权益得到维护。该县连续三年开展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切实解决了一批影响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查处了一批环境违法案件,取缔关闭了一批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重污染装置,有力地配合了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落实。同时,针对噪声扰民投诉较多的实际,县环保部门充分发挥协调作用,联合工商、公安、文化部门通过突击检查、集中整治等形式,加大对县城营业性歌舞厅、酒吧和建筑工地的噪声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噪声扰民现象的发生。2004年以来,县环保部门共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40件,这些案件中取缔关停10件,经济处罚8件,限期整改22件;另外,两年间共受理各类污染投诉34件,查处率为100%;调解污染纠纷6件,调处率100%。

  强化环保宣传

  县环保局十分重视“环境保护基本国策”的宣传,每年结合“6·5世界环境日”,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广泛开展以展出展板、发放资料、解答群众咨询问题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活动。在环境宣传教育中,华宁县以创建“绿色学校”、“绿色社区”为载体,把环境保护知识和实践引入学校、社区,引导青少年和社区群众从小事抓起,从身边事做起,共同营造保护环境、建设绿色家园的社会氛围,为提高全民环境意识起到积极的作用,在“绿色社区”、“绿色学校”创建中,华宁县宁州镇示范小学被授予省级“绿色学校”,华五中被授予市级“绿色学校”,宁州镇城关社区荣获首批省级“绿色社区”称号。

  图二:华宁县环境监察大队到玉珠水泥有限公司进行现场监察。

  图三:海镜居乐村已建成投入使用的污水处理设施。

  图四:“8·26”抚仙湖保护日,华宁县机关干部在清理抚仙湖岸的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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