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次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定于2005年12月17日至18日举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依法设立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播出机构未取得执业资格或有志于从事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的人士,必须通过资格考试取得相应的考试合格征,并按程序向国家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册,才能从事采访编辑和播音主持工作,根据国家广电总局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将在我区考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资格考试: (一)遵守宪法、法律、广播电视相关法规、规章; (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含应届毕业生)。
二、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报名方式分为网上预报名和现场报名。
(一)网上预报名的时间是10月3日至10月15日。参加考试的人员在上述期间内登陆以下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WWW.CHINASARFT.GOV.CN)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WWW.CNR.CN或WWW.CNRADIO.COM)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WWW.CRI.COM) 中央电视台(WWW.CCTV.COM) 广电总局广播电视规划院(WWW.ADP.GOV.CN)
(二)现场报名时间是10月25日至11月10日。已网上预报名的人员须本人在上述期间内到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资格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人事教育处)进行确认;没有网上预报名的人员须本人在上述期间内,到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资格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人事教育处)现场报名。
三、报名材料和考试费用
报名人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2005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报名表。
报名人员可在预报名网站下载、打印报名表,并按照填表说明和要求真实、准确地填写,在报名是提交审验;也可直接在报名点领取、填写报名表,并提交审验。
(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
(三)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应届毕业生可凭学生证报名)。
(四)报名人员报名时,当场摄取本人证件照片。
经审验符合报名条件的,由自治区广电局发给准考证;
参加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的人员需缴纳考试费,用于命题、阅卷、租用考试场地、聘请监考老师等相关支出。
四、考试内容、方式、考点设置
2005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
(一)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公共科目:综合知识;
(二)编辑记者资格考试专业科目考试:1、新闻基础知识,2、广播电视新闻业务
(三)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专业科目考试:1、新闻基础知识,2、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业务(笔试加口试)
(四)考点设置:新疆考区学生统一在乌鲁木齐参加全国统考。
五、报名参加2005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的人员,可根据广电总局制定的《2005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大纲》进行复习、备考。
六、联系人:王保军、张宝堂
咨询电话:0991--7756135
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资格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零零五年九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