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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四年后将建成国家级节水城市
文章作者:  来源:乌鲁木齐晚报
发布时间:2005-09-15 14:10:15
  9月14下午乌鲁木齐市政府召开了建设节水型乌鲁木齐动员大会,宣布了《建设节水型乌鲁木齐实施方案》,同时确定到2009年,乌鲁木齐市要建设成为国家级节水型城市;2010年,将实现节水型乌鲁木齐的目标。

  节水型城市

  2010年实现目标

  刚出台的《建设节水型乌鲁木齐实施方案》确定,今年9月至11月为宣传动员阶段,2006年各区县(包括两个开发区)所辖企业、单位、社区60%建设成为节水型企业、单位、社区;2007年各区县(包括两个开发区)所辖企业、单位、社区80%建设成为节水型企业、单位、社区;2008年乌鲁木齐市建设成为自治区节水型城市;到2009年,乌鲁木齐市要建设成为国家级节水型城市;2010年乌鲁木齐市建设成为节水型社会(含农牧区),实现节水型乌鲁木齐的目标。

  节水型区县

  五千元奖励主管领导

  《方案》还规定,各区县被评为自治区节水型区县后,区长、县长可得到“建设节水型城市活动优秀区长、县长”称号,奖励区县2万元,并给个人奖励5000元。限期没有达到建设目标的,不能参加各类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比,不能发放年度目标责任奖。

  节约型社区

  月人均用水不超3.5立方

  根据《自治区节水型居民小区建设考核办法》,人均月用水量超过3.5立方米就不能入选节水型居民小区;小区每家住户都必须安装水表;居民家必须使用节水龙头;各单位绿化用水必须采用滴灌、喷灌、微灌。

  乌鲁木齐市委副书记、市长雪克莱提·扎克尔说,开展建设节水型乌鲁木齐活动,是我市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节约型社会,创建和谐社会的一项战略举措。要充分发挥政府在节水型社会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切实保障公民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用水权利和用水安全,保障生态用水和环境用水;鼓励公众广泛参与水资源管理,促进节水的社会化。

  乌鲁木齐市委副书记何米提·司马义主持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王新华宣读了《建设节水型乌鲁木齐实施方案》。市领导巴依木拉提·木汗、隋吉平、木拉提·艾则孜亚力等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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