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防止虚报、多领、冒领财政资金 吃“空饷”者将遭清理
从现在起到今年底,我省将对财政供养(救助)人员进行清理,防止、杜绝单位和个人虚报、多领、冒领财政资金。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发出通知,对全省范围开展财政供养(救助)人员清理工作进行部署。
此次清理范围主要包括: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和民主党派、群众团体机关及实行财政性资金支付的事业单位(不含经人事、财政部门批准实行工资总额包干试点的事业单位)的人员;各级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参加养老保险领取养老金的人员;领取民政抚恤金、救济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各类社会人员。
清理工作采取分级负责,全面自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各相关部门紧密协作、分工负责。其中,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的清理,由人事编制部门牵头,会同组织、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参加养老保险领取养老金人员的清理,由劳动保障部门牵头,会同财政部门组织实施;领取民政抚恤金、救济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人员的清理,由民政部门牵头,会同财政部门组织实施;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财政供养人员的清理,由省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对清理工作进行监督,对违规违纪单位和人员进行查处。
目前,省人事厅、省劳动保障厅和省民政厅正在分别研究制定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确保清理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据悉,对清理情况及纠正结果,有关部门将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对在清理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欺骗、隐瞒等违纪行为的,将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责任。
链接一四大清理对象
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清理对象:各类在编不在岗人员,包括长期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人员、非组织选派的离岗学习人员、因病休假超过规定时间仍未执行病假工资人员、违反有关规定批准的停薪或带薪留职人员;被开除或已调动、辞职、辞退及自动离职,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和津补贴的人员;到龄未按规定办理延长退休年龄手续,仍按在职人员领取工资和津补贴的人员;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或被宣告失踪,逾期领取其工资、津补贴或离退休费的人员;不应继续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按规定降低工资或离退休费的人员;在孩子超龄后或存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行为,仍继续领取独生子女费的人员;受行政、刑事处罚,未按规定停发工资、奖金、津补贴和离退休费人员;其他各类虚报、多领、冒领工资、津补贴或离退休费人员。
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参加养老保险领取养老金人员清理对象:假冒他人骗取养老金的人员;养老金合法领取人死亡或下落不明超过6个月,冒领其养老金的人员;重复领取养老金的人员;被判刑、劳动教养仍在领取养老金的人员;其他不应领取养老金的人员。
领取民政抚恤金、救济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人员清理对象:享受国家抚恤补助者去世后,仍虚报、冒领其民政抚恤补助金的人员;不符合《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领取民政抚恤补助金的人员;不符合国家和省上有关规定,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虚报以上人员工资、津补贴或离退休费、养老金、民政抚恤补助金、救济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等财政性资金的单位。
链接二南充清理吃“空饷”人员2000多名
从去年10月开始,南充市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中存在的在编不在岗、死亡不注销、调出不下编等吃“空饷”现象进行清理。目前,全市共清理出吃“空饷”人员2323名,减少财政支出1963万元。本报6月15日相关报道见报后,省委书记张学忠作出批示,肯定南充市的做法,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财政供养(救助)人员清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