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15日下午,刚刚参加完中考的王超,一纸诉状将自己的母校山西知达实验学校告上了法庭,原因是该校强制性的志愿填报要求使其蒙受了巨大损失。
据了解,今年16岁的王超,是山西知达实验学校应届毕业生,今年参加中考,成绩593分。通过王超的父亲,记者见到了王超递交到小店区人民法院的诉状复印件,在这起民事诉讼中,父亲王立勇是他的代理人。
王超在诉状中称:“考试结束后,我估分为602并上报学校,根据自己的成绩和家庭住址,我和家长商量后,决定第一志愿报太原五中。然而,校方规定知达学校的学生第一志愿必须填报山大附中,否则学校将不予收取志愿卡。无奈之下我只好更改了志愿。”
然而,中考成绩揭晓后,王超593分的成绩与山大附中相差一分,要想上,必须交3万元。王立勇说,儿子的成绩已经超过了太原五中的分数线,但由于第一志愿没有报,也须交3万元扩招费才能上。
王超说,连日来,父母亲带着他奔波于五中、省实验中学、成成中学之间,精神上备受刺激,“本来以我的成绩,山大附中之外的任何一所重点中学都是可以上的,但现在,因为志愿的问题,不管上哪个学校都得交3万元。我不知道学校有何理由剥夺学生填报志愿的权利?”在诉状中,王超要求法院判令母校赔偿其经济损失3万元,同时赔偿精神损失费、家长误工费、交通费、通信费等。
父亲王立勇认为知达学校扮演了双重角色:“为了收钱,你是民办学校,凡是上你学校的孩子,都要收1.5万至3万元不等的高价学费;而在填报志愿时,你又摇身变成了山大附中,规定本校生第一志愿必须填报本校,可谓左右逢源,这也暴露出目前‘校中校’存在的一些问题,值得社会关注和教育部门重视。”
王立勇说,为此事他曾反复找过知达实验学校,但是校方都以各种理由推托,诉诸法律实属无奈之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