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尽管没有确切的数字,但一个毋庸置疑的现实是,我省每年各种矿难导致的伤残人员日益增多。这些人大都来自农村,是家里的主要劳力,他们的不幸,往往会让一个家庭因此而失去经济保障,生活陷入困境。
2004年11月30日,山西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落实煤矿安全责任预防重特大事故发生的规定》,该《规定》强制性要求死亡煤矿职工的赔偿标准每人不得低于20万元人民币,并规定凡是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的乡镇煤矿,将被依法吊销有关证照,由政府收回采矿权重新公开拍卖。此项《规定》的出台与其严厉措施,不仅加速了煤矿遇难矿工的赔偿和处理过程,也为其他类型的矿难提供了借鉴标准。相比之下,矿难中伤残人员的处理和赔偿则显得缓慢和艰难得多,许多人甚至连治病的钱都难以为继。
与那些在矿难中失去生命的工人相比,这些伤残人员无疑是幸运的,毕竟他们还可以继续感受世界的美丽。但是这些人所忍受的疾病折磨,以及事故处理过程中的无奈与酸涩,确实是一个值得全社会关注的问题。
身心痛苦向谁诉说
俞荣国是湖北省房县中坝乡人,今年42岁。2004年正月过后,他在老乡兼工头鄢正林的带领下,来到山西省蒲县黑龙关镇的玉沟煤矿打工。俞荣国有4个孩子,最小的才4岁,大的也还在上学,还有一个76岁的老母亲需要赡养。尽管一个月有一千多元的收入,但俞荣国还是省吃俭用,将剩余的钱全部寄回了老家。
平静的日子持续到2004年12月7日。那天晚上11时多,俞荣国用三轮车拉煤时,因天冷路滑,三轮车翻车,俞荣国被压在车下,造成腰椎骨折、神经压断。次日凌晨5时多,俞荣国被送到临汾市长良医院。以后的5天内,在工友的服侍下,俞荣国动了两次手术。
然而,两次手术没能让俞荣国再坐起来。就在他痛苦万分时,又突然接到医院的通知:要么即刻出院,要么交费继续治疗。
俞荣国随即用电话联系矿方,矿方让他找工头鄢正林;接通鄢正林的手机,鄢又说此事必须找矿方。就在双方互相推诿中,医院停止给俞荣国用药。
2004年农历腊月二十七那天晚上10时,玉沟煤矿矿长张建中以及矿上一个姓韩的会计相跟另外两三个人,来到俞荣国的病房,说要送俞荣国回家。俞荣国提出,回家可以,但必须给足够的医疗费。张建中起初说给两万元,俞荣国不同意。那一夜,双方在“谈判”中度过,俞荣国提出按国家规定的工伤补偿标准赔偿,张建中说不可能。凌晨4时,张建中等人拿出一张协议书,让俞荣国签字,并声称,如果不签字,一分钱也拿不上。不得已,俞荣国只好签了字,并拿了韩会计带来的3万元钱。就在俞荣国的妻子找医院要求办理出院手续时,张建中等人强行将俞荣国抬上了他们事先租好的车。妻子赶紧跑出来护理俞,以至于直到现在,他们也没有从长良医院拿出病历,也没办理出院手续。
车一路就没停,两个司机轮开,走了两天一夜,到达房县后,他们把俞荣国放在了大街上,然后调头返回了山西。
回到家后,俞荣国病情恶化,不得不到乡卫生所治疗。高昂的医疗费加上全家人的生活开销,3万元的赔偿费不久用完。全家人生活陷入困境。
今年6月4日,在当地司法所的帮助下,俞荣国和妻子来到山西找到玉沟煤矿要求赔偿,但玉沟煤矿根本不承认曾经有过俞荣国这么一个工人,矿长张建中也已经不在玉沟煤矿工作。
俞荣国和妻子只好住在临汾市的一个小旅店内,每天妻子出门找人,寻求解决途径,而俞荣国惟一能做的就是躺在床上,等待妻子归来。
索赔之路布满陷阱
俞荣国是不幸的,但毕竟还有妻子的服侍、儿女的慰问,相比之下,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白水镇光明村的苟朝勇就没这么幸运了,这个发誓要像父亲一样成为英雄的青年,如今品尝到的,只是世态的炎凉和疾病的痛苦。
苟朝勇今年25岁。9岁时,母亲去世。16岁时,父亲为救一名落水女性英勇牺牲。父亲的事迹在广元市电视台播出后,许多人提出要收留苟朝勇年仅8岁的妹妹,但被苟朝勇拒绝了,他觉得自己应该像父亲那样做一个英雄,抚养妹妹成人。
和妹妹共同度过没有父母的第一个春节后,苟朝勇发现家里的余粮已不是太多,他决定出去打工。将妹妹安置到姑姑家以后,苟朝勇坐上了北上的列车。以后的几年中,他干过建筑工,替人看过衣服摊,还自己做过小买卖。1998年9月,苟朝勇来到山西省曲沃县下院村的一个名叫西山一号的铁矿打工,每天收入40元。同年10月16日上午,铁矿掉顶,苟朝勇被砸。
苟朝勇在医院的经历和俞荣国差不多,在身体尚未好转时,医院通知他出院。11月17日,铁矿方用医院的救护车强行将他送上了开往成都的列车,让一个四川老乡将他送回了家。与俞荣国不同的是,苟朝勇同样下肢高位截瘫,但铁矿方没有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由于几年不回家,家中房子失修,全部倒塌,回家后的苟朝勇只能居住在邻居们帮他搭建的窝棚中。吃饭也成了问题,全靠村里人轮流送饭度日。其悲惨境况曾轰动一时,被当地媒体广泛披露后,许多人曾为其募捐。
1999年2月,白水镇司法所律师吴志国连同光明村书记雷文明找到苟朝勇,两人声称愿意以募捐款为路费,带着他去山西,为受伤致残的事讨个说法。
来到山西曲沃后,因苟朝勇无法正常活动,在吴志国授意下,苟朝勇写了一张委托书,申明让吴志国和雷文明全权代理自己处理有关赔偿事宜。在曲沃呆了一个多月后,雷、吴二人告诉苟朝勇,铁矿方根本不给钱,带来的募捐款也花完了,呆在曲沃也没什么实际意义了。苟朝勇一行返回了四川。苟朝勇一直靠政府救济度日,其初中毕业的妹妹,为了养活哥哥,只身去了广州打工。两年后,凭借锻炼,苟朝勇能勉强行走。
2005年3月,苟朝勇借了点路费,来到曲沃,打算自己解决赔偿问题。他没有想到的是,曲沃县劳动局和铁矿方拿出了有吴志国签字的工伤协议书,上面清楚写明,总共赔偿2.1万元。劳动局的工作人员告诉他,当时吴志国已拿了全部的钱。
拿着协议书,苟朝勇欲哭无泪。他心目中世界上最好的两个人竟然私吞了他的活命钱,如果当时有这笔钱继续治疗,他不至于丧失全部劳动能力,大小便失禁。
拒赔竟有三大“法宝”
童金华是湖北省的一位法律工作者,他常年奔波于全国各地,为湖北的民工提供法律服务。这次俞荣国来山西寻求赔偿事宜,就是依靠童金华的帮助。
在谈到事情的处理时,童金华显得很激动。在他看来,“事情其实很简单,很明显,俞荣国的受伤属于工伤,国家有工伤保险条例,我们可以按照法律所规定的程序,从工伤认定到伤残鉴定,最后申请劳动仲裁,再不行了到法院起诉,我们是有法可依的。但对方不能连俞荣国是在你的煤矿出的事都不承认,这样太不人道了吧?”据童金华讲,和俞荣国一块来到山西后,他已经对玉沟煤矿的生产情况做了调查,“这是一个很有实力的煤矿,解决一个工人的工伤赔偿,对他们来说,是很容易的事情。”
童金华认为,事情处理的难点在于“我们是外地人,如果我们是本地人,事情早就解决了。”
而有关部门在处理问题时偏向本地人,更是众所周知的事实,这一点曲沃县劳动局的一位工作人员予以默认。他表示,当时处理苟朝勇的赔偿问题时,他自己也觉得两万多元的赔偿有些少,但见苟朝勇的两个代理人很痛快地答应并签了字,他也没说什么。“怎么说呢,我觉得每个人心理上,都是偏向本地人的,这个我决不避讳。”这位工作人员说。 “不是赔不起,而是不想赔,确切地说是不能破坏行情。”在采访中,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煤矿老板讲述了自己的观点。据这位老板介绍,在各个矿区,矿难事故的赔偿都是有“行情”的,“伤一个人赔多少,死一个人赔多少,大家都是约定俗成的,不能你的煤矿经营得好一点,出了事你就多掏,那要是我的煤矿经营得不怎么样,万一出了事,人家提出按你家已经形成的标准赔偿,我掏不出那么多钱来,我还不把你骂死?”
看来,有法不依、欺负外地人、遵循“行情”是各个矿主处理伤残矿工的“法宝”,也就成了伤残矿工拿到合法赔偿的“天堑”。
呼唤赔付制度出台
面对记者,俞荣国流下了伤心的泪水,债务、疾病压得这位湖北汉子透不过气来。他甚至有些“恼怒自己”:“当时怎么不让三轮车把我压死呢?如果我死了,矿上老老实实给我赔上20万,我的家属经济上也就不困难了。现在自己受罪不说,还拖累家人。”
苟朝勇居然也有同样的想法,“我现在没有经济收入,没有劳动能力,生存都成了大问题,还不如当初死了,我妹妹可以有钱继续读书,说不定现在都上大学了。”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大部分的矿工都有“宁愿死,也不想成为半个人”的想法。“赔偿跟不上,后半生没保障,妻子儿女受拖累”是这种心态的主要理由。
“我认为,还是制度或者法治不完善造成的结果,为什么死亡工人处理得那么迅速、及时,有的地方甚至屡屡出现瞒报现象,最根本的原因就是2004年11月山西省政府《关于落实煤矿安全责任预防重特大事故发生的规定》的出台,这项措施让矿主们感到不重视安全生产,导致矿工死亡,不仅要付出高额的赔偿费用,同时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矿工伤残事故就不一样了,至今也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赔付标准,大家还是在讨价还价中解决纠纷,这本身就是制度的漏洞。”在分析伤残矿工为什么得不到合理赔偿时,山西省社科院经研所赵旭强老师讲述了自己的观点。
赵老师同时认为,建立强有力的赔付制度,并让矿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是目前解决伤残矿工赔付难题的最好办法。
而山西省社科院能源所所长王宏英认为:“只有前期的安全投入到位,中期的安全管理正规,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煤矿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