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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民:\"买单,买单\" 却难见消费账单
文章作者:常慧忠  来源:山西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5-07-19 10:16:36
  您这个月的电话费打了多少?您投的分红保险增值多少?您每月的电费、煤气费该缴多少?在缴费前,您收到过相关服务行业(企业)送来的账单吗?记者采访了部分消费者,得到的都是否定答案。那么,太原市民每月能收到多少份记录自己消费情况的账单呢?

  记者日前从太原市邮政局商函中心了解到,目前太原市每月寄发的账单为16万件左右,按300万常住人口计算,人均月收账单仅0.05件。其中,9万件是移动公司发出的;而金融、保险、社保、医保、水电煤气等服务性行业(企业)总共加起来为7万件,其中相当大一部分行业(企业)从来就没有为消费者提供过消费账单。

  消费账单在我国部分发达地区已相当普及。据介绍,上海市有1500万常住人口,上海有关部门每月寄发账单1500万件,涉及通信、金融、保险、社保、航空以及住房贷款等十多个行业和项目。上海某公司山西分公司负责人王先生表示,在上海生活期间,他每月都会收到包括水、电、煤气、电话费等在内的五六份账单。在太原消费没有账单,让他很不习惯。

  省消协一位人士表示,目前太原市相关服务行业(企业)经营者向消费者寄送或提供消费账单还不够普遍。作为经营者来说,是为了减少成本,不履行法律义务,回避责任。而消费者维权意识不强,不主动索要消费账单,糊涂消费,也间接导致了服务商的轻慢。

  山西省民权律师事务所张芳律师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有要账单的权利,经营者有给账单的义务。目前虽然没有具体的法律条款规定企业必须提供账单,但消费者的知情权理应得到应有的尊重。

  相关链接:消费账单是服务企业以信函形式为消费者提供的消费凭证,是一种规范的、正式的消费单据,是一种金融、保险、通信和公共事业等行业机构委托邮政部门以消费者为寄递对象,将客户的消费经济结算等商务信息以对账单、通知单等形式制作成信函,通过邮政部门按消费者名址投递,定期告知的业务。账单不仅体现了现代企业管理的规范和对消费者的人文关怀,同时它也是诚信服务的一个标尺。见单付费,是国际通用的消费方式,也是消费者的权利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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