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山东分站
山东为环境影响评价立规公众有了"环评权"
文章作者:彭东  来源:齐鲁晚报
发布时间:2005-09-26 13:23:10
  9月25日举行的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了省政府关于《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草案)》的说明,办法(草案)不仅规定了山东省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内容,更引人瞩目的是,首次明确了山东省公众将以多种形式参与“环评”。

  公众参与环评,是保证环评真实有效、避免行政决策失误的一个方面。而目前国家《环评法》对环境影响评价中公众参与的规定过于原则。为此,《办法(草案)》规定,除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前,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问卷调查、登报等其他方式,公开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听证会必须有可能受到建设项目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参加,人数众多的,应当推举代表参加。涉及国家利益和公共环境利益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应当派代表参加。环境保护民间组织要求参加的,应当准许参加。

  据了解,国家《环评法》对规划环评的范围仅做了原则性的规定,容易造成执行中的随意性。我省在《办法(草案)》中对规划环评的范围做出了明确规定: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等都应当在编制过程中组织环境影响评价,并编写环境影响篇章或者说明。

  《办法(草案)》还拟增加相应条款,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的给予行政处分:违法批准建设项目的;指使、强令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违法审批或者验收建设项目的;违法干预、限制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违反环境保护管理规定行为的以及其他不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定职责的等。

 相关链接
  • 山东首批300技校生迈出国门赴德“留学”
  • 西周古窑现身山东济南 存有大量陶鬲罕见!
  • 山东胶东"引黄调水"全线开工 全长482公里
  • 世界首例血管内皮抑制素抗癌新药山东问世
  • 山东队一分险胜 李雪于艳丽女子帆船夺冠
  • 山东包揽女子400米前三名 黄潇潇轻松夺冠
  • 齐鲁乒坛盛开"姊妹花" 夺得首枚女双金牌
  • 山东周末笑迎天下客 30多个国家会聚济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