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有身孕的汪女士反映:省城小桥大街办事处让她们这些“准妈妈”交上15元报名费,然后参加孕妇学习班,但办事处收了钱后并没有出具相应的收据。汪女士称,当时办事处通知她的时候说的是孩子以后落户需要学习班的结业证,为此她只好参加了学习。学习了一天后,汪女士拿到了西宁市城北区婚育学校的结业证。汪女士说:“就给读了一下计划生育政策就结束了。”
9月21日,小桥大街计生科的负责人廖女士称,开办孕妇学习班是优生优育政策的一部分,学习与否是自愿的,费用是城北区计生局收的。
随后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城北区计生局的工作人员胡先生,他说:“开办学习班由来已久。至于费用由各办事处收好以后交到计生局,然后我们再统一上缴财政。我们会给各办事处开具一张发票,但对于个人我们是没有票据可提供的。”胡先生称,孩子落户需要提供婚育学校结业证,前几年一直是这么要求的,至于现在没有结业证是否还会影响孩子落户他不太清楚。
9月22日,记者从西宁市公安局户政处户籍科获悉,刚出生的孩子落户时,父母只需携带孩子的出生证明就可以了,至于以前必须提供的婚育结业证现在已不需要了。
除了上述情况以外,办事处推销的药物也让这些“准父母”头疼。本报曾报道过一些办事处计生科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强制孕妇购买那些预防新生儿出生缺陷的保健药。计生科向“准妈妈”王女士推荐药物时,王女士表示自己已经在医院购买了此类药物不需要了,结果计生科却要她提供购药的证明。更让人难以理解的是,这些计生科竟将标明“怀孕3个月以前使用”的药推荐给或是强制让所有的孕妇购买。王女士表示孩子出生很多手续都要到办事处办理,所以怕以后麻烦只好让买就买、让学就学了。
9月22日,西宁市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工作人员丁先生称,他们是不强制市民购药的,至于一些计生科强卖的做法,因为没有相关的规章制度,他们只能口头提醒,把药退掉。至于婚育学习班,原则上是要求大家都参加的,目的是提高人口质量、服务大家,收费是由物价部门批准的。
计生部门的工作人员推荐药品、办学习班方便大家的出发点是好的。可如果推荐变成了强制,学习变成了形式,那么难免会让大家产生搭车兜售、以此牟利的想法,结果好事也就成了坏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