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为鼓励高校毕业生到服务,自治区财政厅设立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助学贷款代偿专项资金,对自愿到宁南山区8县和红寺堡开发区乡镇支教、支农、支医服务满5年以上的学生,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政府代为偿还。同时,自愿到乡镇、宁南山区8县和红寺堡开发区工作,并被正式录用后,可提前执行转正定级工资。分别高定一档工资标准和高定二档工资标准。
此外,对已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生生到基层服务的,为其保留学籍两年。支教、支农、支医的毕业生、大学生志愿者,进村、进社区工作,到非公有制单位和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今后考录或招聘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其服务年限可合并计算为工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