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内蒙古自治区民族工作会议在呼和浩特隆重召开。
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储波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他强调,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族干部群众,要深刻学习领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从党和人民事业全局的高度,从建设团结、富裕、文明、和谐内蒙古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意义,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重视民族问题,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各民族共同发展进步。
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杨晶主持会议。自治区领导王占、陈光林、巴特尔、任亚平、邢云、伏来旺、韩志然、罗啸天出席会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国务院第四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深入分析内蒙古民族工作面临的形势,研究部署今后一个时期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
储波强调,从我区实际出发,贯彻落实好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做好我区民族工作,必须牢牢把握“一个主题”,正确处理“四个关系”,着力加强“四项工作”。牢牢把握“一个主题”:就是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的要求,始终把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作为新世纪新阶段民族工作的主题,千方百计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的生活水平。正确处理“四个关系”:就是正确处理全部工作和民族工作的关系;正确处理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的关系;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关系;正确处理上级扶持和自力更生的关系。着力做好“四项工作”:就是要采取有力措施着力抓好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民族团结与社会和谐、加强人才和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四个方面的工作。
储波强调,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是做好民族工作的根本保证。各级党委要把做好民族工作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认真研究解决民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丰富工作手段,不断提高驾驭民族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要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狠抓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结合制定“十一五”发展规划,做好与国家实施少数民族事业“十一五”规划、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兴边富民“十一五”规划的衔接工作,切实制定好加强民族工作专项规划,以实际行动推动民族工作的深入开展。
出席会议的自治区党政军领导还有:万继生、宝音德力格尔、陈瑞清、张国民、胡忠、云秀梅、哈斯巴根、郝益东、连辑、许柏年、奇英成、盖山林、桑杰扎布、王维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