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自治区体育局了解到,为了激励内蒙古体育健儿在即将举办的全国第十届运动会上取得优异成绩,经过自治区政府主席会议研究,决定对在全国第十届运动会上夺得金牌的运动员给予15万元的奖励,对于在某个项目上蝉联冠军的运动员给予30万元的奖励。
据自治区十运会代表团副团长、自治区体育局局长石 梅介绍,自治区给予在全国第十届运动会上夺得金牌运动员的奖励,远远高于上海、广东等发达省市给予运动员的奖励,目的就是为了完成自治区党委、政府制定的十运会金牌数保6争8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