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从呼和浩特市残联了解到,《呼和浩特市贫困家庭残疾学生教育资助办法》于日前正式出台实施,本市贫困家庭的残疾学生,通过参加国家普通中考和高考,被国家承认的大中专院校录取的学生,均可得到从考取入学开始持续到毕业的资助。
据介绍,这项资助的办理机构为呼市残联教育就业部和旗县区残联。资助程序为,资助对象持学校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及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和本人的《残疾人证》到所在旗县区残联领取填写《呼市扶残助学补助金申请表》,并将这些材料及复印件报市残联教育就业部,市残联审核批准后发放助学补助金。具体标准为,大学本科生每人每年2000元,专科生每人每年1500元,中专及其他同等学历学生每人每年1000元。上述资助条件、程序等同时适用于父母为残疾人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特困残疾人户考取大中专院校的健全学生,其标准相同。另外,凡享受政府或其他部门个人资助者不再享受本资助,如有弄虚作假、重复享受资助者将被追究责任,追回资助款,取消资助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