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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被“玩笑”摔折尾骨
文章作者:楚童  来源:时代商报
发布时间:2005-08-15 11:24:34
  2003年10月15日,在葫芦岛连山区某摄影分公司店内,一女孩子因为开玩笑,致使另一名女孩坐空椅子,造成尾骨骨折。受伤女孩赵某将与她开玩笑的董某和摄影分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她的各项经济损失。日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董某赔偿赵某医疗费、伤残费5700元;摄影分公司不负本案的赔偿责任。

  赵某在诉状中称,“2003年10月15日中午,在摄影分公司店内,我正要坐身边的椅子时,董某突然把椅子拿开,致我坐空,倒在地上,当时我没有起来,被同事扶起后,到市医院门诊检查,市医院告诉我口服药注意休息。过了一段时间,我病情加重,又到医院复诊,被确诊为尾骨骨折,后到医院住院治疗。董某曾先后为我花医疗费2000余元。但我一共的经济损失已达8200余元。”

  审理此案后,法院认为,董某在与赵某开玩笑时造成对方受伤的事实存在,董某虽非故意伤害赵某,但其应当预见赵某受伤的后果,即不应当开这种具有危险性的玩笑,所以对赵某受伤发生的经济损失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赵某与董某虽都在摄影分公司工作,且事件也发生在公司内,但董某致伤赵某非履行职务过程中造成,故对赵某要求摄影分公司赔偿其经济损失的请求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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