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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困难农民工打官司可减免仲裁费
文章作者:毕成功  来源:东亚经贸新闻
发布时间:2005-11-10 11:04:20
   近日,吉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相关部门将逐一排查建筑工地,逐个解决拖欠问题,杜绝发生新的拖欠,各地根据条件适当减免农民工的劳动仲裁费用。要求严厉打击恶意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行为。

     据了解,使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劳动密集型加工以及其他行业中曾有拖欠克扣工资行为的企业都是重点监控对象,是否与农民工签订了劳动合同、是否足额按时支付了农民工工资是检查的重点。凡是不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随意延长工作时间、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拖欠克扣工资问题或有欠薪苗头的企业,要采取措施及时处理。目前尚未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的地区,要在今年底前全面建立。陈欠农民工工资的,要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为减轻维权农民工的经济负担,通知要求对于提起劳动仲裁的农民工,生活困难的可免交仲裁费预收款。农民工当事人败诉的,应酌情减免仲裁费;有条件的地方,要免除农民工的劳动仲裁费用。我省将对适用简易程序的劳动争议,采取简易程序处理,快立案,快审理,快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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