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下旬,吉林省直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组成12个检查小组,对省直机关64个单位执行“五不准”情况进行明察暗访。令人欣喜的是,与4月初那次检查相比,违规违纪现象明显减少,工作秩序井然,工作热情高涨,态度作风为群众所称道。实行“五不准”给省直机关效能建设带来显著变化。
根据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省直机关开展了以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机关”为目标的效能建设年活动。省直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把纪律作风建设作为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切入点,制定下发了《省直机关工作人员“五不准”》,并就贯彻落实“五不准”提出了五条明确要求。省直各单位对此高度重视,将干部职工遵章守纪情况与评优选先和任用挂钩,营造出效能建设从我做起的良好氛围。
4月初,省直机关工委、省人事厅和省监察厅联合组织10个小组,对省直80个机关、近百个下属单位贯彻落实“五不准”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处理和解决了一些机关纪律作风方面的问题,引起较大震动。随后,省直机关工委会同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治安总队,组成5个小组,对公车参加婚礼情况进行了检查,对违规的26台公车司机及相关单位主管负责人,作出了严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