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日8时30分,省委常委、省公安厅厅长聂文权及公安厅相关领导,将开门接访。为做好接访工作,切实维护信访群众的合法权益,省公安厅专门成立了接访工作领导小组,对此项工作作了详细安排。现将有关情况公布如下:接访起止日期:8月18日至9月6日。
每日接访时间: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时30分至5时。
接访日程安排:8月18日、19日、20日三天为厅党委成员集中接访时间,厅党委成员全部参加接访;8月23日、24日、25日、30日、9月1日、5日、6日,为正常接访时间,由公安厅相关领导进行接访。
接访地点:1、指挥中心一楼(原出入境办证大厅)为候访一厅,侦查楼一楼(原身份证制证中心大厅)为候访二厅,控申处候访厅为候访三厅。2、8月21日至9月6日正常接访地点安排:由相关厅领导在候访二厅、三厅集中接访。
接访范围:1.属省公安机关管辖的信访事项,主要是对市、州、县(市、区)公安机关作出的处理意见和复查意见不服提出复核请求的信访事项;2.由省公安厅本级负责的信访事项;3.其他属公安机关管辖的信访事项。
接访程序:来访人员到达接访地点后首先要进行登记,由接访工作人员发放顺序号,到候访厅等候接访;上访人登记表一式三份,由负责登记的工作人员填好后报给接访厅领导;接访开始后,由工作人员按顺序号将来访人员引领到相应的厅领导接访地点。
省公安厅要求全省各市、州、县(市、区)公安局在厅领导接访期间要同时开展接访工作,做到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统一接访,上下联动。对厅领导接访的上访案件厅机关相关警种要加大力度,组织人员进行督办,各市、州、县(市、区)公安局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抓好落实,认真解决群众信访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