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着南昌公共事业的不断发展,南昌公交车上安装电视的现象也越来越普遍。电视的出现不同程度地为乘客带来了愉悦的心情,可是,记者在19日和20日采访了多名乘客后发现,公交车上安装电视在给乘客带来方便的同时,也招惹了不少的麻烦,很多乘客对此颇有怨言。
问题1 公交电视成“花瓶”
江西城市职业学院的学生余同学告诉记者,他经常乘坐219路公交车去火车站。据余同学介绍,大部分219路车都安装了电视,但通常情况下很少播放,更多的时候是公交车上的摆设“花瓶”。
余同学认为,公交车上既然已经安装了电视,就应该实现它的价值,让车上的乘客能够享受到这种待遇。一台电视的造价不是很便宜,已经安装了却不播放,这是一种资源的极大浪费。
采访中,有许多市民都表达了这种看法,认为公交电视闲置是一种浪费行为。
问题2 公交电视广告烦人
采访中,市民李小姐表达了这样一种看法。她认为,现在公交车上的电视完全成了商家播放广告的机子。李小姐说,她每天都要乘坐5路公交车上下班,5路公交车上的电视大多都在播放广告,平均播10分钟的广告才会有一个节目,而且节目通常播不完整,让人看着很不舒服,真正实用的信息几乎没有。而且公交电视内容非常单一,每隔不长时间电视内容就会开始重复,常坐公交车的人都厌倦这些内容。
昨日,记者在203路公交车上也看到了同样的情况。公交电视上一大部分时间都在播放广告,其中以无痛人流和医院的广告居多,每隔几分钟就会重复一次,让人不胜其烦。
记者随机采访了部分乘客,不少市民对公交车内电视播放的各种广告都报以“比较反感”的态度。大部分人认为,坐车的人希望在车上能得到放松,公交电视广告内容占太多比例,几乎完全成了广告宣传的阵地,会使疲惫的人更加厌烦。
问题3 公交电视成噪音源
据报道,不久前,北京市民李先生觉得公交车播放广告构成骚扰,将负责广告审查的工商部门告上法庭。8月11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外地来昌的王先生告诉记者,他近日乘2路电车去长途汽车站。由于对路线不熟悉,他非常仔细地聆听着公交车的报站,害怕坐过了站。但是一上车,王先生就发现,车上的公交电视一直在播放广告,加上车上乘客的言语声,公交车内非常吵闹。当公交车实际上已经到达长途汽车站并停下来下客时,车上电视还在播放广告,等广播终于播到“xx宾馆到了”时,车门已经关闭,车子又重新启动了。王先生无奈之下只好多坐一站,在大太阳下提着沉重的行李包往回走。
市民陈先生同样有过这样的烦恼,他告诉记者,每次他乘坐203路公交车时,几乎没有一次能够清楚地听到报站,因为车上电视的声音太大,盖过了报站的声音,有时手机响了都听不到,为此还差点失去顾客。陈先生表示,幸好他对这条线路还比较熟悉,不至于坐过站。
20日乘坐203路公交车时,记者也发现了这个问题,当公交车到达“金屋装饰城”时,虽然记者仔细听,但只隐约听到“到了”两个字,无法听清站名。记者注意到,公交车上移动电视播放的新闻、娱乐等节目和广告,乘客们只能被动接受。
问题4 会分散司机注意力
记者还采访了几位公交车司机。一位男司机告诉记者,公交车上播放广告,确实有许多乘客表示过不满,但是他只是司机,无权决定播放。他还表示,公交车上本来就很嘈杂,放电视会使原本嘈杂的环境更加嘈杂,这样过于嘈杂的环境有时就会影响到司机的心情,司机的注意力也会因此而分散,增加安全隐患。这名司机无奈地说,公交车内播放的广告是广告商和公交公司之间的商业合作行为,司机无权决定。
省城公安交管部门曾做过这样的调查:当车内的音量为75分贝时,驾驶员判断的失误率不到24%;但是当音量为95分贝时,判断的失误率则高过40%以上。而判断失误,就是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的一个重要因素。
各方说法
工商部门:不许播放虚假广告
公交车上播放广告是否合法?19日,记者采访了南昌市工商局。据该局有关工作人员称,工商部门只核查广告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并且进行事后监管。
按相关规定,除车身广告、户外广告、烟草广告等3类有特殊要求的广告,需要广告发布者到工商部门备案登记外,其他类型的广告,经营者可以自行发布。因此,公交车上发布广告只需由其委托发布广告的广告公司审查员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即可。但如果公交车所播放的广告内容有危害社会安定或属虚假广告等问题,工商部门会介入监管。
至于公交车上播放广告是否扰民,则是环保局管辖范围。
律师:确属噪音构成侵权
昨日,就公交车上播放广告给乘客带来烦恼的问题,记者咨询了省城某律师事务所高律师。他表示,公交车通过设置电视发布广告的行为并不违法,除非广电部门作出相关行政通知制止,当然公交部门不能播放一些已经明令禁止的广告。
高律师认为,市民上车购票,实际上就与公交公司达成合同,也就是接受了它的服务条款,知道乘坐车辆有广告服务内容。换言之,市民可以选择不乘坐。
高律师告诉记者,市民可以要求不被噪音骚扰,但是公交车播放广告是否达到噪音标准,环保部门有严格的鉴定标准。他认为,公交车上属于公共场合,即使播放广告的噪音确实影响了市民,市民在行使个人权利时也可能受到一定制约。但如果广告声音确实属于噪音,就构成侵权了,市民可以投诉或者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