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江西分站
江西: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可享受税收优惠
文章作者:  来源:今视网-经济晚报
发布时间:2005-08-19 10:12:23
  今后江西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将享受与下岗工人自主谋业同等的减免税收优惠政策。日前,江西省教育厅、人事厅、劳动保障厅等部门联合出台措施强力支持毕业生就业和积极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

  措施要求,高校每年从学生交纳的全部学费中提取1%左右的专项经费用于本校的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也将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比例的就业工作专项经费。同时规定,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工商和税务等有关部门要简化审批手续,并参照下岗工人自主谋业标准,提供在一定阶段减免税收优惠政策;凡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以外,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一年内免交登记类和管理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条件的地区由地方政府确定,在现有渠道中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小额贷款和担保。

  有关部门应筹措毕业生创业风险投资基金;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支教、支农、支医、扶贫等。对主动到边远山区、艰苦行业、乡镇基层工作的毕业生,户口可根据本人意愿保留在原籍,学校也可酌情给予减免还贷款等奖励。

 相关链接
  • 庐山举办“艺术节” 中外游客可免费观看
  • 南铁将迎学生流高峰 学生票可提前15天预订
  • 引进国外智力促发展 鹰潭"智力经济"显魅力
  • 八一起义纪念馆又收到40万 盼社会积极捐赠
  • 江西省七单位2005年成人高考网上报名试点
  • 公安厅长接待信访群众 集中处理信访问题
  • 为纪念抗战胜利 南昌修建新四军军部旧址
  • 中国“五会”(南昌)经贸恳谈会下月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