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公安厅要求将大练兵成绩与评先评优、晋职晋衔等挂钩,市、县公安机关普遍为民警建立练兵档案,参加训练不积极、效果不明显、成绩不合格的民警,年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不得报功评奖;两次考核不达标的采取离岗集中培训等办法进行重点帮扶。在民警竞争上岗、晋升警衔之前,进行体能、技能和业务测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晋职晋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