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外省水产品使用违禁药物“孔雀石绿”被媒体曝光后,江苏省随即进行了紧急查处和整顿,结果显示,江苏省渔业生产、经营各环节中,未发现“孔雀石绿”。
“孔雀石绿”为一种化学物品,对水霉病、烂鳃病等水产疾病防治效果明显,价格低廉,但对养殖生物具有高毒、高残留等副作用,有“苏丹红之二”之称,国家早在2002年就已在《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中,明令禁止“孔雀石绿”在水产养殖中的使用。
外省发生“孔雀石绿”事件之后,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立即发出了《关于迅速调查渔业领域违法使用“孔雀石绿”有关要求的紧急通知》的传真电报,要求尽快了解我省是否有违法经营“孔雀石绿”以及在水产养殖、水产品运输等环节中使用“孔雀石绿”的现象,并迅速组织了全省检查。各地调查结果表明,目前在江苏水产养殖基地没有发现“孔雀石绿”等违禁渔药的使用,也没有发现有渔药经营点经销“孔雀石绿”等违禁渔药。
据省海洋与渔业局渔业处处长姚东瑞介绍,江苏省从2001年起组织实施了“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现认定的无公害水产品基地达435万亩,占全省水产养殖面积的36%。对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基地实行严格的生产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投入的种苗在养殖前需进行检疫;统一规范了渔药产品的购销渠道;使用渔药必须有处方,而且为三证齐全并通过GMP认证的渔药企业所生产,不含有任何违禁药物成分;投饲的饲料中不得含有违禁添加剂成分等。同时,省海洋与渔业局每年按20% 30%的抽测要求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认定的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基地进行抽样检测,加强跟踪管理。如今,在江苏省渔业生产各环节中,已难有违禁药品的“藏身之地”,所以江苏省的水产品可以放心食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