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在宜昌市第一看守所,面对辩护律师,死囚雷朝军作出了他一生中最重要的决定:他要在执行死刑后,捐赠自己的眼角膜和肾脏。
13日上午,记者从雷朝军的辩护律师、湖北陈守邦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守邦处,证实了这一消息。
雷朝军,绰号“海娃子”,今年25岁,重庆奉节人,此前一直在宜昌打工。2004年11月21日晚,在宜昌市果园一路菜市场一麻将馆内,他因打麻将与被害人向某发生纠纷,持刀致向某身亡。今年4月4日,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雷朝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得知判决结果后,雷朝军知道自己时日不多了。11月1日,是他的二审辩护律师陈守邦和他见面的日子,在简短的会见完毕后,他留住了陈律师,沉思良久,终于说出了他此生最重要的一个决定:“我这个人以前对社会没有作出什么贡献,对年迈的父母和年幼的女儿也没有尽到责任。如果二审维持原判、执行死刑,我愿意捐献自己的眼角膜和肾脏,给需要它们的人。”
同日,雷朝军一笔一画,填好了《捐献器官申请书》和《器官自愿捐赠委托书》,并委托陈律师全权代理器官捐赠事项。“算是我的赎罪,希望我的临终行为,能够让我把过去的恶行从这个世界带走,把善意留下!”雷朝军同时通过律师,对被害人家属表达了深深的歉意。
鉴于国内鲜有死囚犯捐赠器官成功的先例,记者就雷朝军捐赠器官的可行性,向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秦大常进行求证。秦院长表示:法院将依法对雷朝军的举动予以支持。(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