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一些读者先后反映,称红河州个旧市人民医院(以下简称人民医院)近几年内,由于内部管理混乱,医护人员职业道德差,责任心不强,医疗质量明显下降,医患纠纷频频发生,糖尿病人注射葡萄糖死亡、拉肚子送命、手术失误导致患者卧病三年、治疗不当成“植物人”……事发后,医院采取调换、伪造、涂改病历来掩盖事情真相推御责任,甚至动用关系颠倒黑白。针对读者投诉,记者近日前往红河州个旧市进行了采访。

文中涉及的个旧市人民医院
手术失误 老太瘫痪三 年
现年57岁的李宝焕(女),是个旧市酱菜厂的退休工人。2002年7月8日,她因右膝关节酸痛入住个旧市人民医院骨一科。当时医生填写的住院病历是:双下肢活动自如,但患者感觉右膝关节有时酸痛,入院待查。经过住院检查,诊断为:胸7、8椎管占位性病变性质待查,需手术明确。7月16日,该院为李宝焕实施了手术。但手术中的手术部位从7、8椎管变成了8、9椎管。术后当天,李宝焕腹部以下失去知觉,后来双下肢严重瘫痪,由于手术中损伤了脊椎神经,致使她大小便长期不能自行排出,并引发多种炎症。后来个旧市卫生局对此鉴定为:手术定位错误,手术节段低于肿瘤节段。虽然3个月后昆明的专家为她再次进行了手术,但于事无补,李宝焕瘫痪一直卧病在医院至今。

李宝焕丈夫苦盼妻子早日康复
记者在人民医院骨一科的病床上见到了李宝焕,只见李老太太病床旁有张轮椅,床上有个吊环。她女儿说,她母亲每天靠这两样东西才能活动一下身子,母亲有三年多没有迈出医院大门一步。
据李宝焕的丈夫反映,妻子瘫痪存在着很多疑点。他说,妻子自己走路到人民院骨一科就诊,医院给妻子实施的手术部位从红河州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证明:实际实施的手术位置是9—10椎,且是健康无病的肌体。医生在9——10椎处实施了手术,在脊椎骨深部乱挖乱割,割断了正常的脊椎神经、血管,严重损伤了正常的脊髓组织,造成术后当天患者就严重瘫痪。另外,妻子在第二次做手术前又做了一次核磁共振,经检查及对此表明,疾病部位和手术后一样无损,肿瘤仍然存在,这再次证明了医院“手术定位错误”。
李宝焕的丈夫告诉记者,妻子瘫痪后,医院的医生不是报着积极处理问题的态度面对患者及其家人,而是把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用于作弊活动,将许多关键的原始病历资料进行了调换,无中生有的伪造及涂改,使有效的急救时间一拖再拖,但所幸的是,他想尽了办法得到一些真实的原始病历才使事情的真相显山露水。3个月后,在患者及其家属的再三强烈要求下,医院才被迫采取补救措施,到昆明请专家来对妻子实施第二次手术,但此时为时已晚,脊髓功能已失去了恢复的最佳时机,最终造成妻子严重瘫痪后果。
李宝焕的丈夫说,由于医院手术失误,他将人民医院推上了被告席。在庭审过程中,医院的答辨状自相矛盾,洋相百出,一会儿说是医院给李宝焕实施的手术部位是椎体7——8椎,一会儿又说是9——10椎,并说在这些椎体中取出了病体。医院的说法与红河州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和两次核磁共振检查明显发生了矛盾。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文件检验鉴定书中可以清晰明白看出,医院在病历上作了手脚,经文件检验鉴定得知:四份材料放置于显徽镜下观察,“胸8、9椎管”处“8”、“9”共六处笔痕与其他文字不同,墨水浓淡不一,有文字盖痕迹。结论为:送检的四份检材上“胸8、9椎管”处“8”、“9”共六处为“7”、“8”涂改形成。
李宝焕的丈夫还说,医院对患者除了极其不负责外。病历也漏洞百出。出现了在同一天同时同分不同地点相同姓名的两份不同病历,其中一份工作单位一栏填写为:个旧市酱菜厂,住址为:个旧市金兰小区3幢301。入院情况确诊为一般。而另外一份病历工作单位为个旧市瓷器厂,住址也为个旧市瓷器厂。对此,医院在法庭上辩称,一份是门诊部医生写的,另外一份是住院部医生写的。李宝焕深有感触地说:“两份病历都是2002年7月8日10:30分的住院病历,可怜的患者家属没有分身法术,不会七十二变,不可能在同一分钟内,在住院部看病,同时又在门诊部看病,从门诊部到住院部两个医生诊断和写病历的过程,要花很长时间,医生不可能在同一分钟内完成,更不可能在同一分钟内一个医生写的是:一般、良好的记录,另外一个医生写的是种种严重病变的记录。这两份病历的截然不同,再次佐证了医院对病历进行过涂改、添增、伪造。
针对李宝焕的医患纠纷,人民医院的医务科刘兴邦主任说,医院只有等法院判决下来才能对此事有明确答复,才能断定此次纠纷是否属于医疗事故,过多的看法和意见在法院没有判决之前不作发表。
割阑尾出人命
刘宝恒是个旧市群众艺术馆的退休职工,他和妻子因痛失爱女而显得神志恍惚,精神上受了很大打击,显得孤苦伶仃.他的妻子在冥冥之中觉得女儿是出了远门,总有一天会回到他们身边。女儿离开人世虽有年余,但提及女儿刘鹰,老俩口便热泪盈眶。刘妻一开口便说:“小小的阑尾手术就葬送了我女儿的命,我实在是想不通啊”。

风华正茂的刘鹰已香消玉陨
据刘宝恒介绍:其女儿刘鹰,生前28岁。2004年6月30日因腹痛入住人民医院,经诊断女儿的病情为急性阑尾炎。另外,医生还检查出,手术前血糖为15.9mm1/J、尿糖(++++)、尿酮体(++++),手术后血糖为15.9mm1/J、尿糖(++++)、尿酮体(++++),病情为糖尿病。
李宝恒接着说,稍微有点医学常识的人都知道,糖尿病患者是不能输大量的葡萄糖注射液的,但医院医生却违反治疗原则,在治疗过程中20多次输入葡萄糖,致使女儿的血糖、尿糖一直后居高不下,从而引发伤口开口后难以愈合,最终导致女儿死亡。
李宝恒认为,女儿死后,医院不是采取积极态度解决问题,而是采用惯用伎俩涂改病历,以达到推御责任的目的。仅仅2004年7月26日至28日三天的病历就长达126页,其中化验单32张,在这些洋洋大观的病历中,有不同的四个住院号。更为蹊跷的是,2004年7月22日女儿根本没有住院,而医院出具的检验报告单上却清楚写有2004年7月22日,从《个旧市人民医院病人住院费用清单》上看出女儿的住院天数为58天,医生使用了大量的葡萄糖注射液。李宝恒说:“我女儿实际住院天数仅十余天,而医院却将它弄成58天。填写清楚、真实、可靠的病历是医生最基本的职责,连这些东西都弄得含糊不清、颠倒黑白马虎大意,这叫病患者怎么相信医生的医德和医技。从这一点也可以很清楚看出医生在病历上作了手脚。
事发后,红河州医学会于2004年9月2日出具了一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认为:刘鹰在住院时已是糖尿病并侗症酸中毒,但医院却对术后加重病情的后果未予足够的重视,也未明确告之患者家属。医院在明确刘鹰患有糖尿病并侗症酸中毒时,院方给予降糖措施不力,但仍然输注葡萄糖,使病情加重,切口愈合不良,结论为:人民医院存在过失,该病例为医疗事故。
而省医学会对刘鹰出具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却与红河州医学会的鉴定书截然不同,省医学会认为人民医院不存在过失,病例不属于医疗事故。对此,人民医院的医务科刘主任解说,出现两种不同的鉴定结果,肯定是以省医学会为准。刘主任说,医院考虑到刘鹰四肢无力失水过多,饮食不正常就给她输葡萄糖。他为了进一步证实医院没有责任,拿了一张住院病历递给记者,记者从该张病历上看到:患者姓名为文鹰,并写有肠片、B超、微量血糖以上三项经医方与患者取得一致看法同意进行,关于胰岛素的使用望医生暂不使用,其它项目如血常规、生化等暂不同意进行,后果自负,刘宝恒,2004年7月26日的字样。
当刘宝恒看到这份病历时就火冒三丈气不打一处,他说:“我们去医院复印女儿的病历时根本没有看到这一张病历,且名字都错了,我根本没有在病历上签过字,作为稍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治疗糖尿病患者最有效也是最保守的疗法及常用的手段就是注射胰岛素,女儿得了糖尿病难道我会拒绝使用胰岛素,这简直是荒唐至极,医院这是在伪造假病历推卸责任,难怪医院提供给省、州医学会的假病历出现两种不同的结论,一方认为病例属医疗事故,一方则是不是医疗事故。由于他们提供了假病历,鉴定专家以为是我们拒绝使用胰岛素治疗,所以责任方在于我们。”
刘宝恒表示,他一定会通过法律途径讨回公道,为女儿洗清不白之冤,得到应有赔偿,希望有关部门领导能深入了解,弄清事情真实面目,依法惩处相关责任人。
据人民医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医生告诉记者,糖尿病人不能打葡萄糖,这是做医生的最基本常识,而该院医生却违反常规治疗将刘鹰送上黄泉路。出事后,医院不是积极处理医患纠纷,而往往采取涂改、伪造病历手段来捂盖子,以达到推御责任的目的,医院的这种行为无疑给医务工作者抹黑,败坏了医院的名声。
“我现场看见医生改病历”
记者在个旧市外贸局刘萍家采访得知:其养子洪涛因在人民医院治疗而成“植物人”,患儿每天必须依靠针管进食,其神情呆涩常流口水。
据刘萍介绍:2001年3月14日早上8时,他丈夫开出租车时在路边捡到一名弃婴,刘萍看到丈夫抱回后的孩子时,已是一个16岁男孩母亲的她心疼得掉下了眼泪。随后,刘萍夫妇正式办理手续领养了这个被取名为洪涛的男孩。
活泼可爱的洪涛已成“植物人”
2003年2月19日,洪涛发烧,刘萍将其送到人民医院就治,住进了该院儿科。2月25日凌晨4时20分,洪涛大叫了声“妈妈”后,就四肢僵直不再动弹。从此以后,洪涛再也不会叫妈妈了。
通过住院治疗,洪涛的病情没有出现好转的迹像,出院回家后,洪涛变成了“植物人”,病情结论中的“脑瘫”两字像重磅炸弹一样击破家的宁静,为了治病,刘萍及丈夫卖了车子、房子,连20岁的儿子也被辍学去做临时工以养家糊口,没有了房子全家人搬到父母处居住。
2004年2月12日下午2时,刘萍依据卫生局相关工作人员及律师的建议下到了人民医院,要求对病历进行封存并进行医学鉴定,她在4楼医务科等待40分钟后不见要找医生的踪影,她就到7楼挨间去找。当她找到该院儿科的杨主任和马副主任时,发现她们在改洪涛的病历,刘萍当即用手机报了110,并在110民警的监督下该院封存了病历。后来,刘涛得知,医生已对病历作了改动,最明显的是,洪涛住院日期由5天改为2天。
由于病历被更改,医院提供给省、州医学会的病历就自然不真实,不真实的病历必然形成假的鉴定结果。2004年4月2日红河州医学会《医疗故事技术鉴定书》鉴定为“本病例不属医疗事故”,省医学会的结论为:因医方病历被修改,无法得出鉴定结论,因此终止洪涛医疗事故再次鉴定工作。
关于修改洪涛病历一事,记者在人民医院提供的一份名为《对十六起有关个旧市人民医院医疗纠纷向云南省政府信访的情况说明》的材料中看到:‘马医生以为自己当时填错了,便将“5”字改成“2”字,是一时概念模糊。此外,马医生还发现病程记录顺序有错,考虑重排,’的内容。对此,该院医务科的刘主任说:“当时医生给洪涛第二次拍片时,由于片子模糊,没有查明洪涛患有“结核性脑炎”,要是说医院有责任就在没有查明病因这一点上,听说法院的判决前两天下来了,法院要求承担40%的责任赔偿”。刘主任又继续说:“洪涛病例若按州医学会的鉴定为准的话,医院没有任何责任”。记者反问:“刚才你不是说要以省医学会鉴定为谁吗?”刘主任哑口无言。
医患纠纷知多少
记者在采访过程中,一些病患者提供了一份名为《就十六起医疗故事(纠纷)看云南省个旧市人民医院典型的作弊与腐败中》的材料中看到,除了刘宝恒、刘萍、李宝焕的投诉外还有13起针对人民医院的投诉。
沈芮 女 17岁,个旧市第二中学高一(3)班学生,已死亡。1998年6月18日中午因吃菌子昏迷状态,在此很长一段时间内,尽管患者亲属无数次向医护人员求救,但他们却不以为然,甚至麻木不仁,除给病人亲属下病危通知外,并未采取任何有效措施。6月19日上午,沈芮停止了呼吸。医院对此的解释是蕈子中毒目前尚无特殊有效解毒药物。以致苏芮蕈子中毒死亡。
阚世华(右一)抛下美满家庭撒手人寰
阚世华 男 2001年1月20日因腹痛、呕吐。到人民医院就治,医生诊断其病情为急性肠胃炎,医生给阚世华打针后,其家人发现阚世华脸上出现红点,并不断增多。家人找来医生,医生说是没事。随着病情的变化经,阚世华上厕所时摔倒被转入消化内科,当晚阚世华死亡。阚世华家人发现病人的姓名、年龄、籍贯、职业、单位和住址均被涂改过。阚世华死亡的当天,其家人就要求尸检。但不知何故,病人死后第17天才进行了尸检。阚世华的家人认为,因尸检拖迟太长,在肺脾、肠脏器符合过敏性休克的病理改变情况下,已无法检查出是何种药物过敏。院方病历上的病危通知书是“中毒性休克”。而“中毒性休克”与“过敏性休克”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据记者了解,2003年省高院司法鉴定中心签定,人民医院急诊科在为阚世华提供急症医学服务过程中存在观察与治疗不足。最后,医院赔偿了76463元了事……
2002年12月21日晚,家供个旧市供电局家属区、年仅22岁的吴莉(化名)坐朋友的微型车外出办事,当晚8时许,该微型车与一辆高速行驶的帕萨特轿车迎面相撞,吴莉昏迷不醒,人民医院120医生来到现场后声称吴莉已死亡,悲痛欲绝的家属请来法医验尸,却发现吴莉竟然活着,康复后的吴莉回想起那一幕,至今还心有余悸。她说:“医生的失职,差点送了我的命”。记者在人民医院了解到,当晚当班的两名120医生已被医院开除。
在采访中得知,许多人认为这些投诉只是冰山一角,有许多受害者及家属由于在维护合法权益过程中遭到很多阻力而放弃,有的病患家属还向记者透露,省、州一些单位核心人物与人民医院有眷千丝万缕的关系,这也是造成病患者家属维权难最大碍障。尽管如此,仍有很多人表示,不管在维权路上遭受多大阻力,他们一定会抗争到底。
针对这些纠纷,记者到个旧市委及个旧市卫生局找相关负责人及医院领导欲进一步了解如何处理病患者家属对人民医院的投诉,以及主管部门和领导的看法时,得到的答复均是领导在开会,不便接受采访。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