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州级行政中心迁移蒙自以来,蒙自城市飞速发展,城区面积在以每年1平方公里的速度增加,成为全州城市面积最大的县城。由于城市的发展,蒙自的人口和车辆急速增加,给城市交通带来了很大的压力,致使蒙自城区出现了以前少有的交通拥堵现象,交通事故也时常发生。仅2005年1月至8月,城区就发生了29起交通事故,有9人在车祸中丧生,16人因车祸而受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数以万计。针对此,蒙自县采取积极措施,严防交通事故的发生。2005年8月30日,蒙自县人民政府发出了《蒙自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城区部分道路实行部分车辆限制通行管理的通告》,通告将于10月1日实行,届时,蒙自混乱的交通秩序将得到改善,人们的生活环境将更加安全、有序。
10月1日起,拖拉机、摩托车、高吨位载重车、低速载货车将被限制在蒙自城区部分道路上行驶。
据了解,导致蒙自城区交通秩序混乱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城市发展较快,各型车辆增加较快。二是城市道路设计不尽合理,尤其老城区受地域环境的限制,道路较狭窄。由于以上原因,蒙自城区的交通秩序显得十分混乱,行人随意在马路上穿行、机动车驶上人行道、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甚至出现机动车在人行道上鸣着震天响的喇叭催赶行人让路的现象。在老城区的桂林街、南湖天马路口、天马路九龙农贸市场等路段经常发生堵车现象。
据蒙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的白林介绍,蒙自一些车流量较大的地段,如天马路没有一个停车场,一些单位的出入口被封死,机动车不得不开上人行道或慢车道。由于道路狭窄,载货车不得不停在路边卸货,这些矛盾都是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不断增多的拖拉机、摩托车、电动车经常驶上人行道,严重影响了城市居民的出行安全,致使交通事故频发。
针对上述原因,蒙自县人民政府第二十六次常委会研究决定,从10月1日开始,对城区部分道路实行部分车辆限制通行。限制车辆为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排量在200CC(含200CC)以上的两轮摩托车、核定载质量1000千克(含1000千克)以上的货运车、低速载货车和农用载货车及三轮摩托车、电动车等。限制部分车辆通行的道路为人民路、南湖环路、天马路、凤凰路、明珠路、文萃路、银河路。
白林说,通过实行部分车辆限制通行,可以极大地缓解交通拥堵现象,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同时,对减少城区居民居住环境污染也有好处。在限制部分车辆进入城区的同时,也阻断了载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城区,减少了城区安全隐患,为城区居民营造一个安全、平安、和谐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