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3年时间,在河南省建成5万多家食品放心示范店,让消费者在每一个城镇、乡村都能找到一个安全放心购买食品的去处。昨日,河南省工商局下发通知,从即日起,河南省各级工商部门正式启动创建“食品放心示范店”工程。
根据通知要求,各级工商部门从现在起,开始选择基础好、有一定代表性的经营食品的商场(超市),按标准培育、指导、帮助进行创建,在年底之前命名第一批“食品安全放心示范商场(超市)”。
另外,省工商局要求河南省工商部门从2006年初开始的3年内,在河南省158个县和市辖区,每县(区)建立至少一家“食品安全放心示范商场(超市)”,2137个乡镇每个乡镇建立至少一家“食品安全放心示范商店”,48000个行政村每村至少建立一家“食品安全放心示范店”,使消费者在每一个城镇、乡村都能找到一个安全放心购买食品的去处,并由此对河南省城乡食品流通秩序产生积极的示范带动效果。
此外,工商部门还要求这些“食品安全放心示范店”经营散装食品符合规范要求;自觉遵守国家“三包”规定;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和纠纷;对有质量问题的商品和超过保质期、变质食品及时停止销售,作无害化处理,对已经售出的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商品及时采取必要措施收回和追回等。
省工商局要求,工商部门在命名“食品安全放心示范店”时要严格标准,对已命名的食品安全放心示范商店要实行动态管理,对检查中出现问题较多的放心示范店要限期整改,期满后检查仍不合格的取消称号,并通过媒体告知消费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