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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供热管理部门表示 燃气供暖不得“甩客”
文章作者:韩红新  来源:兰州日报
发布时间:2005-10-19 17:00:33
  随着气温的逐渐下降,供暖问题越来越受关注。今冬能否按时用上“热”成为很多市民最为关心的头等大事。而10月18日,记者却从供热部门了解到,一些天然气供热单位以热费与成本倒挂为由,打算甩掉管网内的部分用户。市供热管理站对此明确表示,供热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停止供暖。

  今年兰州市实行分类热价。市政府已确定天然气用户临时热价为每平方米3.3元,各供热单位必须按此价格收缴今冬采暖费。而一些燃气供热单位提供出自测的成本价为3.7元左右,如果执行3.3元的热价,企业亏损严重,难以保证正常供热。为减少企业亏损,一些供热单位打算减少供热面积,不给管网内部分用户供热,供热单位的这一做法,让管网内的用户十分担心。记者为此采访了市供热管理站,该站管理科科长李德强告诉记者,供热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甩掉已并入管网的用户,必须按时安全保质供热,否则将在媒体曝光,并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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