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艾滋病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效预防控制艾滋病流行,保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汪永清、卫生部疾病控制司副司长郝阳一行6人,在省法制办副主任黄思铭、卫生厅副厅长杨鸿生等有关人员的陪同下,于10月9—11日到我州就《条例》进行立法调研。州人民政府副州长龚敬政、州卫生局局长田树明、州法制局局长黄丽云、州防艾办副主任滕云、禁毒办副主任张华等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深入到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州强制戒毒所、瑞丽市强制戒毒所和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进行实地考察,并分别在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瑞丽市人民政府与有关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进行座谈,认真听取了州、市两级政府关于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情况汇报,就《条例》草案广泛征求意见。龚敬政副州长以及防艾、卫生、公安、民政、教育、宣传、计生等部门的领导结合我州实际从部门工作实际出发,纷纷做了发言。
通过几天的现场考察和座谈等调研活动,汪永清副主任对我州艾滋病防治工作和大家针对《条例》提出的建议给予了肯定,表示将充分考虑这些建议,完善《条例》,尽快颁布实施,促进全国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