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大组织调研组对全州贯彻 《云南省残疾人优待规定》执行情况开展调研
德宏州人大十分重视残疾人事业和残疾人法规的贯彻落实,自1999年以来,已三次组织执法调研、检查。今年,在去年省政府开展的贯彻《云南省残疾人优待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执法检查的基础上,为了进一步了解《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根据州人大常委会2005的工作安排,九月份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将听取州政府关于全州贯彻落实《规定》情况的汇报。为做好汇报前的准备,决定深入各县市和州直部分单位开展工作调研。这次调研既是执法情况的工作调研,也是对去年政府开展行政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
调研组在组长杨红同志(州人大副主任)的带领下,一行9人(驾驶员3人)深入3县2市、州直2个部门和县市6个单位 、1个乡镇、4个残疾人福利企业、5个残疾人个体经营户、5个残疾人家庭,采取听汇报、实地查看、走访座谈等形式重点从政府对残疾人事业的投入、各种优惠政策在残疾人中的落实、城市残疾人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基层残联专干的配备及特殊待遇的落实、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作等五个方面开展了调查,走访残疾人近30人。通过历时8天的调研,调研组认为:《规定》颁布后,州人民政府积极采取措施,及时的行文下发了关于贯彻执行《规定》的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履行应尽的职责,使各项优待规定落到实处。县市党委、政府加强领导,把贯彻落实《规定》列入议事日程,相关部门积极支持、配合,结合行业实际,制定了相应的措施,建立了层层有人抓,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机制,有力地确保了《规定》的贯彻落实。为保障残疾人的知情权,从州到县市采取了多种形式对《规定》进行宣传。具体部门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开展工作,使国家对残疾人的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处。所取得的成绩是值得肯定的。
但在落实过程中,由于多方面的原因,也存在许多问题,主要反映在:宣传工作不到位;福利企业残疾职工部分合法权益难以保障;在办理《残疾人证》过程中有把关不严的现象;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难度大;基层残联专(兼)干部队伍稳定,大部分乡镇残联干部待遇得不到落实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规定》的落实。针对这些问题,调研组对下步的政府工作提出了以下意见:一是要尽快出台德宏州实施《规定》办法,在规定中要着力解决几个问题,1、加大对经费投入工作力度,将残疾人专项经费投入列入财政预算,特别是福彩、体彩两个8%的落实;2、规范福利企业管理制度,结合德宏实际出台管理措施,加强对福企的监管力度,保障福企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3、对部分执行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反映出来的问题要统一认识,完善措施,确保应该享受优惠待遇的残疾人得到优惠,对钻残疾人优惠政策空子的人要进行处罚。二是要加强对《规定》的宣传,宣传要从三个层面上来加强,1、对领导层的宣传;2、对具体执行单位执法人员的宣传;3、对残疾人的宣传。三是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要加强联系和沟通,政府要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究解决,确保《规定》在我州的全面落实。
德宏州残联 供稿 二○○五年八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