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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全州在建水电站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工程顺利完成
文章作者:  来源:州安监局
发布时间:2005-08-16 10:38:40

  省政府办公厅和省安监局结合我省近期连续发生多起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尤其是8月1日文山州富宁县天上桥水电站发生塔吊倒塌死亡14人的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实际,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州、市、县针对辖区内在建水电站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认真梳理排查整改,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通知要求,州安监局及时组成检查组于8月3日至8日赴各县市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检查组通过听、看、问、抽查等形式,对在建水电站进行了随机抽查,通过对抽查电站的检查,听取了各在建电站业主、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负责人对安全生产的管理、建筑及场地布置、安全设施设计中采取的主要防范措施,以及安全机构设置及专安人员配备情况,安全专项资金投资概算等情况汇报后,检查组要求对在检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限期整改,并将整改项目书面报当地安监局检查复核;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完善及不健全的及时补上和健全。确保施工电站工程顺利完工,减少安全事故,从根本上避免和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检查组还认为,我州在建水电站较多,通过抽查和调查,存在着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施工现场安全监管不严,没有安全宣传标语,警示标志不够,对当地农民进入施工现场没有监管,对重大事故紧急应急救援预案编写不完善及不健全,部分高空作业人员没有严格按安全规定操作,炸药雷管管理制度不完善,达不到安全管理要求。

  二、新建电站工程项目设计依据没有按照《安全生产法》及国家关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审查、验收和备案手续。

  三、建设单位在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时,没有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安全设施进行综合分析。

  四、我州在建水电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存在失监失控现象,监管主体不明确,造成部分电站安全管理混乱。加之审批渠道不严,没有严格按《安全生产法》规定审批。承建单位层层转包,安全问题严重,安全保障措施不到位,形成监管难、安全责任不明确、监管难以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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