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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旅游市场“飓风”专项行动启动
文章作者:蓝玉芝  来源:德宏州委宣传部 德宏团结报
发布时间:2005-07-01 13:16:55

对导游违法违规行为分别处以1000元至30000元罚款

  我州旅游市场“飓风”专项行动6月20日启动。“飓风”专项行动是雷厉风行整治无证导游带团的一个行动。近年来,我州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结合自身实际,连续开展了“打假打非”、“春雷行动”等一系列旅游市场专项整治活动,旅游秩序明显好转,全州现有IC卡导游员170人,2004年通过年审的共有104人。但近一段时期以来,无证导游、未通过年审的导游和临时导游上团、导游员与珠宝商相互勾结宰客、导游服务质量低、着装不规范等诸多问题不断出现,影响了德宏的形象。“德宏美不美,全靠导游一张嘴”,为促进我州旅游业的健康发展,规范我州导游市场,州旅游局决定对我州旅游市场开展“飓风”专项整治行动,打击导游违法违规活动。 专项整治行动以优秀旅游城市为依托,按照标本兼治的方针,采取强化监督执法与加强建章立制相结合的办法,集中时间和力量,重点对潞西和瑞丽市、畹町经济开发区的机场、车站、口岸、旅游景区(点)、旅游宾馆、旅游餐馆无证导游、未通过年审的导游员或过期的临时(实习)导游员带团、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导游业务、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着装不规范、无故不随团活动、不按规定佩戴导游证、10人以上团队未打接待旗等导游违规违法行为进行检查和整治。

  专项整治行动从6月20日至9月20日分3个阶段进行。   同时,州旅游局还出台了相应的处罚配套措施,对无证人员带团、对委派无证导游开展导游业务的旅行社、导游员私自承揽导游业务或者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除按《导游人员管理条例》、《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的相关条款和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外,分别处以1000元至300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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