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至27日,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司长孙塑伦为组长的督查组一行,在云南省卫生厅副厅长杜克琳陪同下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发挥中医优势工作,到弥渡县进行督查指导。
弥渡县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充分发挥中医药优势,县中医院、县人民医院中医科、8个乡镇卫生院和84个村卫生所作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机构,将中医诊疗项目、中草药和中成药列入报销范畴,农民到村卫生所就医,村卫生所使用中草药为群众治病时,给予报销中草药处方的20%,每年让利患者达10万元以上。2005年3月被中医药管理局批准创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后,更进一步加强了对中医药工作的领导和经费投入,制定了《弥渡县医疗卫生机构自采自种自用中草药管理办法》,鼓励自采自种自用中草药为群众治病,切实减轻群众负担。
在听取弥渡县的工作汇报后,孙塑伦一行还与参加座谈会的医务人员及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代表亲切交谈,详细了解农民群众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真实想法、受益情况、对进一步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意见建议,以及中医药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发挥的作用,并在弥渡县有关领导和医务人员的陪同下,兴致勃勃地深入县中医院、县人民医院和太花卫生院了解中医药工作开展情况。
孙塑伦对弥渡县的中医药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他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中央解决农民看病难的重要举措,发展中医药事业,既符合国情、省情,也符合弥渡县的县情。弥渡加强中医药工作,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的作用,节省了农民群众的医疗费用,对建立、完善、巩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他要求弥渡县要进一步发挥资源优势,将种植中草药作为一项新兴产业来培植;要进一步总结经验,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更好地发挥中医药作用;要用科学的发展观制定整体、长远的发展规划,进一步打牢农村医疗卫生基础,加强人才培养力度,大力发展壮大中医药人才队伍,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促进中医药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