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云南省迎接“十一”黄金周假日旅游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会后,州委常委、副州长焦宏奋在大理分会场,就我州“十一”黄金周旅游接待工作提出要求。
焦宏奋说,我州各县市假日旅游机构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切实抓好“十一”黄金周期间的各项安全防范与安全管理工作。各县市要组织当地交通部门和公安机关,在节前节中加大执法力度,严查非法从事旅游客运的行为,严肃查处带“病”运营、超载运营、超时运营等危及游客安全的行为。旅行社在租用车时,必须选择信誉好的车队、技术性能合格的车辆和责任心强、技术过硬的驾驶员,签订有关合同,明确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和处理赔偿办法,确保“十一”黄金周的旅游客运安全。
焦宏奋指出,各县市要协调当地工商、公安、物价、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十一”黄金周期间开展联合行动,净化各旅游景区(点)的浏览环境。要严厉打击旅游购物欺诈行为,依法打击非法从事导游活动,规范旅行社经营和导游服务行为;要重点查处“黑社”、“黑店”、“黑车”和“黑导”等无证经营行为和强迫购物等不正之风,切实树立良好的旅游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