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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全力构建和谐社会
文章作者:涂序波  来源:大理日报A1版
发布时间:2005-09-15 11:07:17

  近年来,大理市采取八大措施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创建“平安大理”,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治安环境。在今年5月召开的4年一次的全国社会治安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大理市获得全国先进集体殊荣,段玠等4位同志受到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和中组部的嘉奖。

  抓龙头,促全面。多年来,大理市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属地管理”的原则,责任书签订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不留空白。每年都召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总结表彰大会,先后表彰综治先进集体600余个、先进个人3600余名,用于表彰奖励的经费达170余万元。

  抓建设,打基础。该市群防群治组织基本做到组织、人员、工作、报酬“四落实”,“安全文明小区(村)”创建达标率达93.5%,创建无毒社区52个,9万余名在校中小学生无一人吸毒;见义勇为基金会积累基金270万元,先后表彰先进集体23个,先进个人315名,2001年被评为“全国见义勇为工作先进单位。”

  抓“严打”,保安全。大理市始终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对突出的犯罪活动保持高压态势,露头就打,并依法从重从快处理。建立了“严打”斗争经常性工作机制。对突出的政治问题和“乱点”及时进行专项整治,启动了军警民治安巡逻长效机制,增强了群众的安全感。

  抓热点,保稳定。针对不断变化着的新形势,大理市及时成立相关的组织领导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协调各方面的力量,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的手段,以及教育、疏导、协调、协商的方法处理化解社会矛盾,坚持做到社会矛盾发生一起,及时妥善处置一起,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抓主力,讲协作。大理市综治委成员单位和市级政法各部门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做到了既各司其职、尽职尽责,又密切配合、协同工作,取得了很好的工作效果,一些单位和个人多次受到中央和省、州、市委、政府的表彰奖励。

  抓督查,重落实。为确保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基层,大理市建立了跟踪督查督办制度,对重点工作、正常工作和特殊工作的督查常抓不懈,确保了重大庆典活动的绝对安全。

  抓调研,争主动。针对新形势下综合治理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大理市每年都列出一些课题,组织力量开展调查研究,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到及时了解和认识,并制定出相应的处理办法和措施加以解决,争取了主动。

  抓联动,求深化。为及时改变社会治安防范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各自为阵、力量分散和防范措施不够落实的状况,大理市还及时开展了社会治安整体联动防范工程建设,完善了8个体系建设,联防联动,整合资源,有效推动了综合治理工作的全面发展,为创建“平安大理”,构建和谐社会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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