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至23日,就全州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情况,州人大常委会组织检查组开展执法检查。
9月19日,州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杨树荣主持召开会议,专题听取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延荣科关于我州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的情况,楚雄军分区司令员臧跃军到会听取情况汇报。
延荣科在情况汇报中指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颁布以来,州人民政府认真依法履行职能,把全州人民防空建设纳入议事日程,认真开展《人民防空法》宣传活动,不断加强和充实人民防空机构,完善基础设施建设。近几年来,先后投资410余万元,完成了州人防办办公楼建设、指挥车辆的配置、警报通讯网建设、州级指挥所改造,为全州人防事业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经过全州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全州人民防空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州、县(市)两级人防机构和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得到逐步改善,州级党政军指挥所得到加固改造,防空警报网和指挥通信网建设得到改善,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工作取得跨越式发展,州、县(市)《城市防空袭方案》全面制定完成,我州人防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9月20日至23日,检查组分成三个组对全州九县进行执法检查,实地察看了州级党政军指挥所以及州、县的部分人防工程,采取“听、看、议、谈、查阅资料”的方式,与分管人防工作的领导、在建项目工程负责人座谈,认真听取意见。
检查组一行在听取情况汇报和实地检查后,对我州人防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就今后的工作,检查组建议,州人民政府和全州各级人防部门要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民的法制意识和国防意识,不断完善防空设施设备,不断完善检查督促制度,采取定期不定期检查或抽查的方法,认真检查各级人防机构,落实人员编制,做到有人办事,有钱办事,并落实各方责任,形成国防力量,真正实现“重点建设、长期准备、平战结合”的工作目标,为地方经济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