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至20日,以省纪委执法监察室主任李汉国为组长的省政府督查组一行四人,对我州贯彻执行《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通过实地督查和听取汇报,督查组认为,楚雄州从《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颁布实施以来,州委、州人民政府和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在认真抓好宣传教育的基础上,狠抓贯彻落实和监督检查,认真解决公务员队伍中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对违反《八条禁令》的公务员进行了严肃处理。通过认真贯彻执行《八条禁令》,提高了广大公务员的素质,促进了机关工作作风的转变,尤其对我州贯彻执行《八条禁令》突出重点“抓学习、抓制度、抓落实、抓督查”的做法给予了高度评价。就下步工作,督查组要求:一是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把贯彻执行《八条禁令》作为一项长期性、经常性的工作,在抓落实、抓巩固、抓提高上下功夫;二是要坚持开展经常性的学习教育活动,抓好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教育要有实效性和针对性,不仅要把《八条禁令》贴在墙上、装在身上,更要牢记在心上,经常进行对照检查;三是要把贯彻执行《八条禁令》与贯彻执行《国家公务员法》结合起来,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四是要加强监督检查,各级人民政府和各部门要抓好自身的督查,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职责,协助各级人民政府抓好《八条禁令》的贯彻落实,对违反《八条禁令》的行为,发现一件,严肃查处一件;五是要结合楚雄州实际逐步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使贯彻执行《八条禁令》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