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此第八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开幕式在楚雄市举办之际,我谨向楚雄市委、市人大、市政府以及市语委表示热烈的祝贺!向云南省和楚雄市热心推广普通话事业的各界同志们致以崇高的敬意!
普通话是我国的国家通用语言,是现代中国的文化标志之一,是团结和凝聚各族人民的无形而巨大的力量。推广普及普通话是我国实现现代化、信息化进程中的一项基础工程,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之一。大力推广和积极普及普通话,有利于维护祖国统一,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有利于促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有利于加强社会主义三个文明建设,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做好推广普通话工作,是各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的责任,是各级政府的责任,也是全社会各行各业共同的责任。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施行5年来,推广普通话工作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云南省和全国一样,推广普通话的宣传教育和行政推进日益深入,广大人民群众的语言规范意识普遍增强,在学校、党政机关、新闻媒体和公共服务行业,推广普通话收到了显著的成效,为今后全省实现在本世纪初叶普通话初步普及的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
云南省地处西南官话区,也是多民族聚居的省份。推广各兄弟民族通用的普通话,使普通话与各民族语言和汉语方言共同发挥“情感的纽带,沟通的桥梁”的作用,是保证兄弟民族和睦相处,促进云南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我相信,经过各级政府和各行各业坚持不懈的努力,楚雄市一定能够把普及普通话的工作做得更好,为楚雄和云南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语言环境;全国也一定能够在本世纪中叶实现普及普通话的宏伟目标,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祝云南省和楚雄市的第八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圆满成功!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许嘉璐二OO五年九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