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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政府出台规定要求不得建豪华墓活人墓
文章作者:赵君辉 实习生谢朋成  来源:重庆晨报
发布时间:2005-08-12 10:59:54
  在政协十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政协委员金蔚提出了《关于“此风不可长——从渝北豪华墓地所想到的”提案》。昨日,市政府出台《关于促进殡葬改革健康发展的通知》,要求不得建活人墓、豪华墓。

  对提案中反映的渝北两处豪华墓地,市政府责成市民政局、渝北区政府及时进行了调查处理。据调查,两处墓地均是违规修建的豪华活人墓,一处位于渝北区龙兴镇大岭村二社,另一处位于渝北区张关镇水溶洞村二社。市民政局和渝北区政府依法按程序责令两墓主限期自行拆除坟墓主体和所有附属设施,还耕还林。目前,市、区纪检监察部门正在对事件有关人员进行责任调查。

  市政府在通知中要求,采取多种方式处理骨灰、遗体,大力提倡深埋不留坟头,不立墓碑;积极推行树葬、草坪葬等生态型葬法。土葬区禁止用水泥、石材等永久性建筑材料建坟造墓,更不得建活人墓、豪华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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