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日起至明年9月底,安徽省民政部门将严查清理整顿未经批准擅自兴建经营性公墓。
据统计,目前安徽省未经批准擅自兴建的经营性公墓共21处。安徽省民政厅要求,对建在荒山瘠地、墓区规模较大、安葬数量较多,平毁确有困难的,由兴建公墓的单位或个人负责整改,验收合格后,逐级上报省民政厅审批,接受殡葬主管部门的管理。暂不具备审批条件的,要就地封存,限期整改,由兴建公墓的单位负责维护和绿化,接受殡葬主管部门的监督。对在《殡葬管理条例》禁止地区建造的公墓,除受国家保护的墓地外,必须立即停止建设、经营活动,尽快拿出整改方案。 |